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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Thursday, February 28,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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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兹是美国亚利桑拿州凤凰城Keats, Connelly and Associates Inc.的负责人,他在其著作The Border Guide中提出10点理由,建议当事人一旦成为美国永久居民,尽快取消RRSP。基兹的座右铭是,免税比税务延迟更有利。
一名加拿大人移居至宾夕法尼亚州,有人质疑,若调动资金将使其RRSP的价值损失近40%。但基兹并不认为是这样。基兹的观点值得读者考虑。
若加拿大人成为美国永久居民之后,决定取消RRSP,将在加拿大面临25%的预扣税款(withholding tax)。若继续保留RRSP,加拿大与美国的投资所得税将可以推迟至当事人退休。
目前加拿大对定期取款的预扣税只有15%。
但基兹认为,这只是问题的一方面。他认为,还需要考虑美国的税务后果,从长期来讲,有效的策略可以抵销在加拿大的近期税务,并可以使初踏上美国国土的移民避免受许多公文及潜在麻烦的困扰。
他指出,在某些美国的州尤其会遇到许多麻烦,其入息税则与加拿大的RRSP税则并不一致,尽管有加美避免双重扣税条约的存在。加利福尼亚州的问题尤其明显。
而且,美国国税局在外国退休储蓄帐户的报告方面有极其严格与复杂的规定。联邦政府在RRSP的资本所得税处理方面相当复杂,且造成当事人得不偿失。
基兹指出,报税人士可能并不清楚所有潜在的陷阱,这将导致以后沉重的税务罚款。
税务繁复 易招罚款
此外,由于证券规则的差异,仍将是阻止财务谘询与产品自由流动的重大障碍。大部份美国居民将无法聘请在加拿大期间的同一证券经纪或互惠基金顾问。他 们通常不得不建立自己指导的投资帐户,并由熟悉不同州规定的证券交易商协助。原加拿大居民在处理RRSP方面的选择还受限于在加拿大获准销售的投资产品, 通常管理费较高。
加拿大投资交易商协会(Investment Dealers Association of Canada)在其网址上有这些复杂的证券规则及差异的说明,有兴趣者可以上网查询,网址为tinyurl.com/2omzvk
基兹所建议的策略为,在离开加拿大之前,出售所有RRSP资产。这样为美国的资本税务建立了新的基础,诸如股票与债券。
在美国永久定居下来之后,便结清RRSP帐户,向加拿大支付25%预扣税。
基兹指出,这样当事人便有资格申请税务减免,在今后10年可以抵销外国收入的美国税务。阁下可以用出售RRSP的收益购买外国政府或公司债券,以此产生收入。
一旦阁下全面利用了税务减免之后,便可以作出各种投资选择,例如免税收入的市镇政府债券、可以延迟缴纳税务的年金等。
阁下在作出更多投资之前,应向专业人员谘询税务与投资事项。
(来源:星岛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