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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银行被索偿诉讼案有最新发展
安省上诉法院最近裁决,法院应受理向发行威世信用卡(Visa)的多伦多道明银行索偿1亿5000万元的集体诉讼案,因为该银行未经授权,便收取外币转账手续费。

Posted Tuesday, November 20,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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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诉法院首席法官温克勒作出的这项裁决,有效推翻了下级法院的那项不审理该集体诉讼案的裁决。

此案的起因说来话长。安省温莎市居民卡萨诺,1994年在纽约市住酒店,使用道明银行发行的威世卡支付住宿费用时,支付了563.36美元,银行根据当时的汇率向卡萨诺将之折算为766.62加元。但因酒店错误地加倍收取住宿费,觉察这项错误后,酒店立即在信用卡上归还了多收的部份。

然而,道明银行在结算酒店归还卡萨诺那笔多收的钱时,只归还了卡萨诺754.44元,其余的12.18元被列为外币兑换费,而不予归还。卡萨诺这才知道发行信用卡的银行,竟然还收取这笔外币转账手续费。

代表所有道明威世信用卡持有者的诉状诉说,道明银行违反合约,未经持卡者同意,便擅自收取这笔费用,因为在与该行与持卡者入定的合约中,根本未说明要收取外币转账手续费。

而道明银行则辩护道,在合约中“汇率由银行方确定”这项条款,便是收取这项费用的法律依据。

安省一个下级法院作出的裁决说,如果道明银行在此案中败诉,也难确定持卡者遭受的损失,因此终止审理此案。但是,安省上诉法院首席法官温克勒则反驳道,这不是拒绝受理这项集体诉讼案的理由。

对于信用卡发行机构收取不合理的外币兑换费用,消费者早已啧有烦言。一个消费者团体今夏即抱怨,一些发行信用卡的银行,对在国外使用信用卡消费的加拿大人收取高得不合理的转账费用,据此敦促联邦财政部长费拉逖对这样的银行采取行动。

致力于加强监管银行的团体加拿大社区建设联盟(Canadian Community Reinvestment Coalition)发言人柯克兰说:“这完全是敲诈行为,财政部长理应介入采取行动,以避免2000万名银行客户再遭受这样的欺诈。”

当加拿大人在国外使用信用卡消费时,信用卡公司均向发卡银行收取一笔费用,以补偿其将外币兑换成加元时提供的服务。

威世卡公司对外联络主任福里曼上月对媒体说,威世卡公司收取的国外信用卡消费转账手续费为消费额的1%。然而,加拿大发行信用卡的银行向其客户收取的手续费却是2.5%,平白无故就又赚了客户1.5%的转账手续费。

柯克兰表示:“这是我们首次获信用卡公司证实,他们只收取1%的转账手续费,这意味着如果加拿大人在外国以信用卡购买100元的东西,信用卡公司收取的手续费是1元,而发卡银行却又加收了1.5元。”

(来源:世界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