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s website is accessible to all versions of every browser. However, you are seeing this message because 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basic Web standards, and does not properly display the site's design details. Please consider upgrading to a more modern browser. (Learn More).

你的位置: 首页 > 财经 > 地产

先买房, 还是先卖房?
新移民购房几年后, 经济条件进一步好转, 很多人开始考虑换房. 究竟先卖还是先买?的确值得考虑. 就如同先有鸡还是先有蛋?

Posted Saturday, October 16, 2004

e-mail E-mail this page   print Printer-friendly page

答案可正可反。这取决于个别的实际情况、个人取舍以及当时的市场供求情况而定。

有人认为应该是先卖房,理由是房屋确认卖出后,方可安心买进。有人则认为应是先买,理由是买好房屋后,方可有计划地卖,而且不担心卖了房后没地方住。其实,无论先买或先卖,均各有利弊。先卖后买, 就必须在确定的时间段买房, 时间逼人, 不利于买到真正称心的房子. 先买后卖, 如果房子不能及时卖掉, 容易造成财务困难. 建议在做决定前,最好找你的专业房地产经纪 商量,除了评估你的个人情况及取舍,还要分析当时的市场行情。一般情况而言,若市场有利于买家(供大于求),可以考虑先卖后买。相反,则可考虑先买后卖。

作为一个有经验和有责任心的经纪,无论是处理客户的先卖或是先买,理应竭尽全力为客户着想,令客户的风险或损失减致最少。例如:有了前面房屋卖出或买入的具体日期,在处理后面的买或卖在时间上要配合好,较为理想的做法是卖出和买入的交接日期重叠数天,使是买家又是卖家的你有足够的时间清理及搬迁,不慌不乱。有人担心,买的房屋先入住,卖的房屋未交收,这重叠数天的银行按揭怎么办?原来银行方面对处理这个问题早已驾轻就熟,当中较为常用的是"Bridge mortgage",你只需多付一点点利息,问题便迎刃而解。有关" Bridge mortgage" 的具体运用与操作详情请向银行或专业贷款经纪查询。

有的朋友也许会问,何不买卖同日交接,那不更好吗?此话说来简单,实际操作困难重重。大多数律师都不建议买卖同日交接(特别是买卖的物业处于不同的市政区域),原因是处理买卖程序牵涉多个部门,比如银行, 律师, 地契管理机构, 而且一环扣环,同日交接时间过于紧张,当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直接影响交接。以下是一件真人真事,李先生卖了他位于Whitehorn的镇屋,买入位于Arbour lake的独立屋,买卖同日交接. 交了房, 却无法及时入住. 尽管各方努力,律师超时工作,李先生还算幸运, 深夜两点才搬进新买的房子。还有不少例子是人和家具物品在路边过夜。因此,应尽量避免买卖同日交接。

作者: 王建伟 MBA 亚省注册地产经纪 403-969-1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