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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Tuesday, September 30,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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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这项由维多利亚大学、加拿大另类政策中心等机构所做的研究,在大温地区,夫妻两人同时全职工作,每人最低时薪要达到16.74元,也就是说, 家庭年收入必须达到税前64,281.6元,才能支付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开支。开支中不包括购房、退休金、娱乐费用以及将来孩子接受高等教育的费用。
这份报告题为《2008基本生活工资:保证在大温和维多利亚地区工作满足基本家庭需求》(Working for a Living Wage: Ensuring Paid Work Meets Basic Family Needs in Vancouver and Victoria)。
报告中基本生活工资的计算,以两名全职父母和两个孩子(以4岁和7岁为例)的家庭为单位,所支付费用包括住房、日托、食物、交通以及向政府缴纳的 税项。研究发现,在大温地区,基本生活工资需要时薪不低于16.74元。在大维多利亚地区,基本生活工资则需要时薪16.39元。
报告呼吁雇主提高“基本生活工资”(living wage)。所谓基本生活工资,是指满足员工基本生活需求的工资标准,区别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时薪8元)。研究机构希望通过推广基本生活工资的概念,解决卑诗省贫困儿童的问题。
加拿大统计局的报告指,在过去5年,卑诗省儿童贫困比例是全加最高的。半数贫困儿童生活在至少有一名父母有全职工作的家庭。
报告的共同作者、维多利亚大学高级法律讲师理查兹(Tim Richards)表示,基本生活工资的确定,建立在非常保守的预算之上,并不包括家庭买房、偿还贷款、遇到紧急情况、购买养老储蓄或教育基金等开支。
报告的另一位作者、维多利亚社区发展委员会的沃顿(Jane Worton)说,最低工资只能保证“生存”,而不是“生活”。基本生活工资才是保障人们生活达到基本水平的最低工资,也是解决贫困儿童问题的开始着手之处。
报告同时指,目前在英国,基本生活工资已在一些企业中逐渐开始推行。实行基本生活工资制度的企业员工流动率降低,也吸引了更多优秀员工的加入。
在加拿大,卡尔加利市最近通过一项法案,所有市府雇员的最低基本生活工资是时薪12元,外加福利。温哥华阿提拉(Atira)妇女资源协会则向其 230名雇员支付时薪17.92元的基本生活工资,两年后增至21元。该协会的执行主席爱伯特(Janice Abbott)表示,全职工作不应该再让家庭生活在贫困线下。
不过有一些本地华裔移民表示,这项报告基本上是依据本地白人的生活标准来制定的。一般而言,华裔的生活费用要远远低于这个数字。但如果考虑到购买保险、养老金、教育基金、或是买房,家庭年收入必须超过这个基本生活工资。
(来源:环球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