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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Sunday, June 5,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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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说到肉夹馍,是因为一个也曾在交大待过的校友勾起来的。他看了我的《怀念西北的那些小红灯》一文,因此勾起了对肉夹馍的回忆,尤其是交大对面兴庆公园旁那一溜卖肉夹馍的小摊子。
其实肉夹馍在我的记忆里倒没有留下特别的深刻印象,原因很简单,因为对于我来说,一吃就饱不是我喜欢的类型,这样吃了的结果是别的美食我就只能眼观了,对于我这样一个杂家来说,未免太不够意思了。况且我的先生,当时的男朋友也没有特别爱吃,所以肉夹馍对我的意义完全是形而上的,而非形而下的。
这么说有点故弄玄虚,但事实就是如此。当时我从西安回家,在那个肉夹馍还远不如现今这么风靡的年代,说到肉夹馍这三个字时,所有的人都纠正我:“错了,是馍夹肉吧。肉怎么可能夹馍呢?”我自己也糊涂了一下,可是想想就是肉夹馍呀,硬要说成馍夹肉也很是别扭。
仔细研究一下,当时喜欢文绉绉的我很得意地向别人介绍:“这个肉夹馍是古语,西安是历代皇朝的都城,至今留传的很多方言都是古语,肉夹馍就是如此。”“真正的说法是肉夹于馍,于字被省略了,这在我们古汉语中常有呀!……”听的人往往恍然大悟,觉得西安无比神圣,竟然一个小小的面饼和肉块这么俗的食品里,都有这么深奥的道理。我们中国人都如此崇拜西安的小吃,外国人就跟不在话下了。以至于一个老外在吃了西安的老孙家泡馍后,发出“我竟然吃到了500年前的汤”这样的感慨。
形而上是我年轻时候经常爱干的,往俗里说也就是找出道理,教育人,并且那时的我为此而经常得意洋洋。现在的我大了,对这些形而上的东西不再感兴趣,倒是越来越热衷形而下了。比方此刻我信手写这篇文章,就是为了纪念前几天我在开车的时候吃肉夹馍的事情。
事情的起因很简单,朋友开了美容店,让我去体验一下,我盛情难却,也就去了。结果在那里和我同去的校友找到了慕名以久的陕餐,真正的好吃呀。地道的米皮!纯粹的肉夹馍!真正无法形容!一口咬下去,就让我重新看到了西安交大,甚至眼前还出现了那些一闪一闪的小红灯,一种叫做忧伤和幸福的感觉混在一起,从我的眼里直往外流。我和朋友相视一笑,立刻埋头狂吃起来,淑女风范就此报销。那个好吃的肉夹馍可不是大家在北京一般摊子上看到的那种。是纯粹的小馍夹着纯粹的带着腊汁的肉,一点其他青菜或香菜或青椒都没有。吃起来,小馍是干净的脆,里面的腊汁和肉是软软的香。一口下去,简直让我重返了18岁的校园。
我一个根本不爱吃猪肉的朋友看到和闻到了,竟然也食指大动。地道的肉夹馍,真正做到了色香味俱全,而且是那种小家碧玉的美,让我突然领会到中国菜的精神:纯粹和简单。而这些是需要功力的,我自己不就是在做很多不擅长的菜时拼命加佐料和配菜吗?真正的好吃就应该像肉夹馍,决不花哨,决不繁杂,真正的简简单单,纯纯粹粹。
两天后我终于忍受不了相思之情,又一次打着别的招牌直奔陕餐而去,结果刚到那里,就接到返回的电话,只好将肉夹馍和米皮打包。但即便如此,我也一样在开车的空隙中忙里偷闲,竟然在从建外现代城出来,到国贸中间的3个红灯里,恶狠狠地干掉了一个肉夹馍。以我一向从开花吃到败月也吃不完饭的这么一个喜欢细嚼慢咽的人来说,这个速度可能真的会吓着那些熟悉我的人。
写到这里,我真的写不下去了,只好匆匆几笔就此收手了,否则我真的想立刻追随那肉夹馍的香味,从北京城最西边穿越8个环到达肉夹馍的所在地。而最可怜的是,这个时段辛辛苦苦地到了那里,恐怕我最爱的这两样也已然卖完了。
(来源:陕西在线 作者:甜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