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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Wednesday, November 28,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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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厅长卜佐治表示,严格的公共场所及工作场所禁菸法规,可以确保民众免受二手菸的致命性危害,防止与此相关的慢性病,减低对医疗系统的冲击。
省府今年3月就通过“香菸管制法案”(Tobacco Control Act),昨天公布的“法规”(Regulations)是实行上的具体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所有室内公共及工作场所禁止吸菸,唯一的例外是容许原住民在仪式上使用香菸。
●公共及工作场所的门户、敞开的窗户,以及通风系统进气口的三公尺范围内,禁止吸菸。
●禁止在公众建筑物内贩售香菸,包括:医院及医疗设施、大专院校、体育及休闲设施、省府建筑物。
●19岁以下青少年可进出的场所,若在其内贩售香菸,禁止将此类产品陈列出来。
●禁止以下香菸广告形式:从天花板悬挂之广告、户外广告、在商店柜枱展示之广告、顾客可自取的广告传单等。
卫生厅指出,这些法规是基本的底线,市政府、地区卫生局、建筑物业主、企业东主等,可视乎社区及人口情况,以及顾客需要,自行制订更严格的规定。
另一方面,除非市府另有禁菸附则,否则餐厅及酒吧的露天用餐区并不禁菸。
此外,对于最近有新民主党省议员倡议在有儿童的汽车内禁止吸菸,自由党省政府暂未拟采纳。卜佐治昨天表示,省府不准备尝试在私人家中或汽车内管制吸菸行为。
昨天宣布的新法规原拟自明年元月1日起实施,但卜佐治昨天指出,香菸零售商和旅馆接待业等业者几乎一致反映,不宜在节日旺季业务繁忙期间推行新规定,省府从善如流,把实施日期延至3月底。
“香菸管制法案”的其他一些法规,已开始实施或另订实施日期。学校及校园设施全面禁菸的法规已于今年9月起生效,医疗设施全面禁菸的法规则自明年10月起生效。
(来源:世界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