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s website is accessible to all versions of every browser. However, you are seeing this message because 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basic Web standards, and does not properly display the site's design details. Please consider upgrading to a more modern browser. (Learn More).

华枫首页 | 华枫论坛 | 分类广告 | 华枫黄页 | 华枫服务
你的位置: 首页 > 社会 > 法律

无良律师在地产买卖诈骗 资深律师教你如何防御
在士嘉堡从事楼房买卖事宜多年的华裔资深律师曾启荣,近年大多伦多地区新楼或二手楼房买卖皆蓬勃,他对行内部分律师层出不穷协助楼房买卖双方向银行骗取按揭的情况已是见惯不怪。

Posted Wednesday, September 20, 2006

e-mail E-mail this page   print Printer-friendly page

多透过买卖二手楼房诈骗

他表示,律师利用订立买卖楼房合约时程序,向提供按揭借贷一方进行诈骗的手法,其实来来去去都是两三种伎俩,而且大部分是透过买卖二手楼房进行诈骗。

他举例称,原本买卖双方协议房屋成交价为15万,但房屋内部太陈旧预计需进行约4万元的翻新装修工程,买卖双方同意将不可纳入房价内的装修费4万元私自加 进房价内,协助置业者的买家经纪在双方同意后向卖家以19万入价(Offer),负责该楼房买卖律师则隐瞒这笔装修费,并订立楼房买卖合约轻易取得银行按 揭。

向置业者借出按揭一方通常深信律师已协助银行,确定借贷物业的买家应否获得该房屋按揭、房屋及买家资料等,如买家是否有足够经济能力偿还按揭贷款等,银行不虞有诈便借出买家所须的按揭贷款。

另一种方法与上述方式大同小异,不过是次买卖双方则在律师的协助下,在楼房买卖合约上将不会纳入按揭的楼房订金,纳入按揭借贷额内,但事实上买方根本没有给予卖方任何订金。

如双方同意以15万作为成交价,但卖买合约上则加大到19万,并在买卖合约上向银行讹称买家已支付了3万元订金,并向银行借贷9成半按揭,银行相信律师的专业愿意借出约18万元按揭,这样各既得利益者透过实际买卖成交价及按揭批劾金额之间的差额中“袋袋平安”。

近年大多伦多地区不论是新楼或二手楼房买卖蓬勃,曾律师表示从事楼房买卖事宜律师是代表楼房买家及银行进行置业及按揭事宜,故必须具良好职业操守,确保楼房买家及银行的利益,故他认为该名涉事律师被罚除牌是应该的。

他称,即使政府已对业界有一个相当完善的监管机制,但作为专业的律师更应该自我监管,严守专业,才可确保到各方面的利益。

(来源:星岛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