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s website is accessible to all versions of every browser. However, you are seeing this message because 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basic Web standards, and does not properly display the site's design details. Please consider upgrading to a more modern browser. (Learn More).

华枫首页 | 华枫论坛 | 分类广告 | 华枫黄页 | 华枫服务
你的位置: 首页 > 社会 > 法律

加拿大双重国籍之争有定论 缺乏忠诚度说法没有根据
一份最新披露的移民部内部调查文件显示,双重或多重国籍人士对加国缺乏忠诚度的说法是“夸张及没有根据”。对于这个调查结论,华裔社区人士普遍评价正面并感到鼓舞。

Posted Tuesday, August 7, 2007

e-mail E-mail this page   print Printer-friendly page

源起黎巴嫩撤侨

加国政府去年夏季斥千万巨资,撤离滞留黎巴嫩的1万5000名加籍公民一事,在加国引起广泛争议。批评人士质疑当局允许双重或多重国籍是否明智之选。双重国籍、多重国籍人士对加国的忠诚度也遭到了质疑,一度,加拿大要对生活在原居地的双重国籍人士征收海外公民税,以及加国讨论取消双重国籍的说法喧嚣尘上。

而刚刚曝光的一份政府内部文件得出的是结论是:加拿大国内对双重或多重国籍价值的公众讨论已经被先入为主的成见影响,把留居海外的加人当成国家的“负担”,但事实是这样的观点都缺乏证据支持。此内部文件的披露是否会使先前有关双重国籍问题的争论尘埃落定,还有待观察。

国籍争论被指夸大

这份曝光的政府内部文件是由联邦公民及移民部所做的简报,题为《多重国籍之概况》(Multiple Citizenship-An Overview),是加国媒体根据《资讯自由法》索阅而被披露。去年11月,时任公民及移民部长的索尔伯格(Monte Solberg)通知众议院,将审视双重国籍的责任问题,以此回应外界对该议题的广泛关注。这份政府简报因此应孕而生。

这份简报内部文件说,相关的公开讨论对“加拿大的多重国籍政策有先入为主的看法”,视侨居海外及返其原住国的加拿大人为“加拿大的负担,这样的指控没事实依据,且难以衡量。”至于双重国籍磨灭对国家忠诚,文件则称这种说法“夸张、没依据”。简报表示,世界上大约90个国家允许公民拥有超过一个国籍,“多重国籍作为被认可的国际做法可能仍会继续”,加国对此的政策立场因此要“牢记这一点”。

报告也表示,政府一方面应解决双重国籍在加国引起的担心;另一方面则需更好向加人宣传双重国籍的益处,包括为加人到外国求学和工作提供便利,及更利于吸引移民。简报也透露,联邦政府各部副部长还计划商议相关政策指导,以利于在海外危机突发时,协调提供领事服务。报告指出,黎巴嫩撤侨行动凸显一系列重要问题,其中之一是应确保更多海外加人到当地加国领事机构登记。

这份政府内部文件曝光后联邦自由党马上表示,自由党认为双重国籍制度对加国的发展有益。之前保守党议员关于双重国籍人士忠诚度的质疑是空想。自由党移民事务评论员阿尔格巴拉(Omar Alghabra)表示,“自由党不支持国籍问题产生双轨制,造成公民权利的削弱。而新加入加拿大国籍的人也不应因享有加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而被要求放弃他们与原居国的联系。”

两本护照不等于异心

中侨互助会主席董达成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十分正面地看待此份政府内部文件的曝光。“在加拿大不止亚洲国家的移民会持双重国籍,欧洲、南美等很多地方的移民也都愿意保留原居地的身份证件。”

董达成以自己经历为例,出生于香港的他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也拥有加拿大护照。“很多双重国籍的加拿大人没有换领也没有放弃原居地的国籍。即使拿‘两本护照’也不代表他们不忠于加拿大。其实只是为了旅行、工作方便而已。”董达成认为,方便是人们最大的考量。当局可以不鼓励加人拿多国护照,但也不需要硬性让移民声明放弃旧有的原居地护照,给移民生活带来不便。

至于忠诚度的问题,董达成则认为,在现在的国际社会环境里,移民反而是和平的桥梁,可以在国家间相互沟通,避免冲突的发生。

新闻链结:

究竟多少加人拥有多重国籍,准确数字很难计算。各家媒体给出的数位也不同。一些独立研究者说,大约300万名加拿大人侨居海外。2001年的人口普查说,加拿大有69万人有双重国籍。加拿大统计局资料显示,在加拿大有超过400万移民(不在加拿大出生的人),同时拥有加拿大及至少另一个国家的国籍,但是,并无统计有多少加拿大出生的公民,后来取得另一个国家国籍的情况。

加拿大在1977年修改公民法,允许加拿大人可同时拥有两个国家的国籍,30年以来,此一规定并未再修订。不过,这并不表示国会没有要修改双重国籍的声音,1990年代中期,国会有两个委员会,曾建议修改公民法,改回单一国籍法,不过未获当时执政的自由党政府采纳。在1993年国会一个委员会的建议报告说,允许双重国籍会贬低做为一个加拿大人应有的价值,且建议修法要那些同时拥有其他国家国籍的公民,放弃他们的加拿大国籍。

(来源:环球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