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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Saturday, June 28,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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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规定是根据去年通过的C-25反洗钱及恐怖主义法案执行的,这项法案要求包括房地产业在內的多个涉及大量资金的行业协助政府打击恐怖分子以及减少洗钱行为。该法案从2008年6月23日起正式生效,要求相关机构登记客户身份资讯,向加拿大金融交易报告分析中心(Financial Transactions and Reports Analysis Centre of Canada,FINTRAC)提供相关资料。
根据该法,地产经纪凡收到超过1万元现金订金,必须主动向加拿大財务交易与报告分析中心”申报,而此前房产经纪人只需要向政府报告他们认为可以或者现金超过10万元的房产交易;若被发现买家涉及洗黑钱,则交易可能会被终止。
联邦政府採取这些新的法令的目的是为追踪可疑的房产交易,防止可疑的买房人用大量现金在加拿大购置房产。该法规定,不愿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资讯的买房人將无法完成房产购置,同时在遇到此类情况时,房产经纪人需將此报告给加拿大金融交易报告分析中心。
据报道,在加国有63%到黑钱通过房地产市场来洗钱。在今年下半年,联邦政府將派人在全国范围內抽查房产交易。从2009年1月1日开始,一旦发现房产经纪人未按新规定行事,他们將被罚款甚至坐牢。
对此,大温资深地产经纪老陈表示,他已经在公司收到了执行该项规定的通知。但由於卑诗省地产局早就规定交易禁收现金,所以此项新规定在卑诗省对於防止洗黑钱的作用不大。
老陈认为,由於禁收现金,按照规定,如果有带现金的客户也会被要求存银行之后再用银行本票结算,因此,银行的监管早就把这个漏洞堵上,不存在会有洗黑钱的情况存在。而真正通过买房洗黑钱者,根本不会找房产经纪买房,而是会私下交易。因此,洗黑钱活动无法通过房产经纪详细记录客户资讯来杜绝和防范。总之,此项新规定对於卑诗省来说,没有太多实际意义。
(来源:环球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