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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Thursday, July 10,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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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委员会经过一年调查,搜集了数百人士和机构的意见,最后拟定数十条改进意见,协助有关机构了解、处理和防止租屋过程中的歧视行为。
人权委员会报告指出,新移民和移民是社会中被边缘化的群体,新移民找工作不易,更容易在贫困中挣扎,他们可能会因为来加拿大时间短,可能会被人认为他们不了解自己的权利,因此特别容易遭受歧视。
调查人员在一些案例中发现,在申请公寓过程中,有些公寓根据租户对于自己权利了解的程度深浅收取价钱不同的房租,或者根据租户移民来加时间长短收取不同房租。包括非裔和南亚裔等有色族裔新移民比其他新移民更容易遭遇歧视。
新移民在租屋时会遭遇一些对新移民有成见的房东,他们认为新移民“不会付房租;是恐怖份子;小孩太多;有暴力倾向”等。新移民遭遇最常见的歧视行为是要求他们支付大额房租订金,例如有些房东要求新移民预付4到12个月的房租,或者是要求新移民寻找高收入担保人等,才愿意将公寓租给他们。
人权委员会在与新移民租户的圆桌会议中了解到,当新移民被收取高于其他人的租金时,唯一能令他们承受高额租金的方法是与其他亲属分租同一个单位,狭小的空间即出现过度拥挤情况,违反公寓规则或市政附例,可能因此遭受进一步歧视。
报告中,人权委员会提出37项建议,要求各级政府、租屋仲裁机构、房东等机构和个人采取行动,保障租户的人权不受侵犯,防止歧视出现。安省人权委员会专员贺伯励表示,所有机构必须立即采取行动,该项报告只是一个开始,安省人权委员会将继续努力,维护安省租户的人权。
有关报告全文可在人权委员会网站浏览:www.ohrc.on.ca。
(来源:世界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