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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Saturday, April 23,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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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后,朱家夫妇接到大楼管理公司一封信。信中指出,朱家要对剪断的扬声器作出经济赔偿$500元,而且要求他们在限期内将其付清,否则管理公司会将此事报告给火警部门(Fire Marshall),到那时,朱将有可能面临更高的罚款。
朱太太接到信后,非常气愤。她申辩说:“加拿大的法律难道只是保护房东的利益吗?第一,租约上并没有写清火警系统的具体位置,作为从来没有在加拿大居住的 我们来说,如果房东没有着重向我们说明的话,我们怎么可能知道?房东在我们入住时没有告诉我们哪些是火警系统,哪些是叫门系统。第二,火警报系统长时间报 警,没有事先公告也没有消防车来急救,我们到现在也不清楚为什么会响?并且长时间响?第三,房东在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文书,证明500元是维修费的标准价格 时,他们是不是在乱要钱?"
朱太太遇到的火警系统突然报警的问题是我们许多新移民都会遇到的问题。中国的公寓房内大都未安装火警系统,因此在面对加拿大的公寓楼内听到火警系统突然报 警时不知所措。因此,我带着朱太太提出的三个问题采访了大楼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经理 Dianna Ruberto 女士。
Ruberto女士说,根据消防安全法(Fire Safety Code),公寓大楼必须安装火警系统,并且每一个单元内必须安装报警扬声器,只要大楼内任何一处的报警系统被启动,任何一个单元都能听到火警警报。
在房客签约时,租约上明确列出安全法条款,任何房客都没有权利损坏防火安全设备,剪断其电线,或任何故意破坏设施行为。当房客在签署租约时,应阅读这些条 款。Ruberto女士还指出,即使朱先生夫妇英语有障碍,与朱家合住,并在租约上联签的那位女士英语不差,没有障碍,该应向他们夫妇解释这些设备的功能 及用处。因为一旦出了这种事故,与他们共签条约的这位女士也会承担责任。
Ruberto女士强调说,房客对房东的财产没有任何权利破坏。不管讲任何语言的房客,都应有这一常识:你不能剪断室内的任何一根电线。
Ruberto女士告诉我,朱家的行为不仅违反了租约协定,而且违反了多伦多的消防安全委员会(Toronto Fire Safety Commission)制定的法律,如果叫真的话那是属于刑事犯罪。作为大楼经理,她有权对任何破坏报警系统的住户罚款$2000,并将其行为报告给当地 火警部门。但是她只是要求朱家支付赔偿损失费的$500元,用来补偿消防安全技术员从密西沙加赶到市中心作紧急修理的支出,而技术员的小时工资为$75元 外加交通费用。她估计这笔费用为$200-$300元左右,再加上管理公司员工花了3个小时时间连接剪断了的线路的费用,以及大楼在火警系统失效期间间由 火警监控公司加强监控所增加的费用,$500元已经是非常合理的要求。
最后,Ruberto女士强调说,朱家夫妇应认识到他们的这种行为是非常严重的错误行为,因此他们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赔偿大楼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来源:大中报 作者:南茜)
我将Ruberto 女士的上述理由和要求转述给朱太太后,没想到她仍然强调“无知者无罪”的理论,朱太强调:“如果我们知道那是火警系统,我们还会去剪断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