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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意汽车保险合同的终止费
一般汽车保险公司在计算保险合同取消费用时,根据政府法律,可采取两种方法,一种为按比例取消合同计算方法(pro-rata cancellation),另一种为短期比率取消合同计算方法(short-rate cancellation)

Posted Saturday, November 5,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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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步刚先生来信说,他于今年的6月8日与Meloche Monnex签署了一年的汽车保险合约。合约有效日为2005年6月8日至2006年6月8日。

翟先生于保险合约生效后的两个月后,发现另一家保险公司的保费要低10%,便向Meloche Monnex提出终止这项保险合同,将保险合同转入另一个保险公司。

不久,翟先生收到了保险公司的回信,同意终止这份生效了两个月的合同。但同时保险公司也提出要翟先生支付325元,即年保费的28%合同终止费用。

翟先生说,他虽明白终止合同会带来一些损失,但325元似乎太高了,出乎他的意料。翟先生不了解保险公司是如何计算出这一数目的。翟先生说,他了解,有些其它保险公司只收取年保费的23%。

Bougadis, Chang LLP律师行的张良成律师指出,不同的保险公司计算保险合同终止费的办法都是不同的,也没有一个现成的公式可用以计算。

张律师说,通常在客户的保险单上会注明不管客户何时取消保单,都要付掉一笔最少的合同终止费。因此当客户购买保险时,一定要仔细阅读有关条款。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代理The Co-operator保险公司产品的保险经纪告诉我,一般汽车保险公司在计算保险合同取消费用时,根据政府法律,可采取两种方法,一种为按比例取消合同 计算方法(pro-rata cancellation),另一种为短期比率取消合同计算方法(short-rate cancellation)。

这位经纪解释说,所谓按比例取消合同计算方法是指,取消合同时,合同已生效时期与整个合同签署时期的时间比例计算客户所应支付的保费,并将所剩余保费退换给客户。换句话说,这种计算方法就是在客户退保时按比例将其尚未使用的保费退还。

以翟先生的例子来说,在取消合同时,他的保险已经生效了两个月,如果Meloche Monnex按照这种方法计算保费,他取消合同时,应向Meloche Monnex交一年保费的2/12,既全年保费的17%,作为保险生效其间应支付的保费(pro-rata)。

但短期比率取消合同计算方法则是在按比例取消合同的基础上,再扣除一笔额外的手续费。

张律师说,根据安省政府制定的安省汽车保险政策(Ontario Automobile Policy - Owner's Policy),当客户在保险生效其间提出取消其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必须将其所付但尚未使用的保费退还给客户。但同时,保险公司被准许收取一定取消合同 的手续费(handling fee)。即使说,保险公司可以收取一定的管理费。而这笔管理费用就是短期比率取消合同计算方法中的对客户取消合同的额外处理费用。

显然,在翟先生的例子中,他便是被保险公司收了一笔合同终止费。而这笔终止费用则为其年保费的28%-17%=11%。而不同保险公司对这笔费用的叫法不 同,有的公司叫做合同取消费,管理费,有的叫做手续费,有的叫做惩罚费,作为客户对取消合同的惩罚。而这笔“惩罚费”应占年保费的比例为何?对这一点,不 同的保险公司比例则完全不同。

安省财政管理局(FSCO)汽车保险投诉部的Marina Madjugo女士对此解释说,保险公司收取的这一笔管理费是按照客户中途退保时, 保险公司收取的由退保而损失的保费的一个百分比,而不同的保险公司所制定的这个百分比数是不同的。

这也就是为什么合同取消费用是没有固定的公式可计算的。客户取消合同的时间不同,签署合同的保险公司不同,这笔“惩罚费”也会不同。

因此,如果翟先生在合同将结束时退保,这笔“惩罚费”就会远远小于他在合同执行才两个月时退保的惩罚费。

对此,Madjugo说,安省财政管理局建议汽车保险客户如果决定退保或转单,最好选择当前保险合同到期时,以避免被保险公司惩罚一笔额外的费用。

张律师建议说,客户为避免中途转单时的高额“惩罚费”,最好在签署保险合同时,向保险公司了解清楚保险公司如何收取这笔“惩罚费”。

再有,由于客户中途退保,对保险公司来讲也会影响其声誉,因此张律师建议说,一旦当客户在保单生效期间,发现其他公司的保费便宜,可向保险公司提出其他保险公司的较便宜的保费。一般说来,保险公司都会尽量让客户满意,以免客户中途退保。

最重要的一点,张律师建议说,客户宁可有双重保险,也不要使自己的汽车处于一段时间(哪怕是一天)的无保险状态。因此在新的保险未正式生效前,万不可轻易取消现有的保险。

(来源:大中报 南 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