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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Tuesday, October 14,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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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年龄或健康因素被迫放弃开车;却又想维持独立自主的行动能力的人之中,不少人会选择使用电动机车。但根据ICBC网站的资料,电动机车驾驶不需要驾照、不需注册车籍、不需挂车牌、也不需买保险。而且电动机车被视同行人,可以在人行道或一般道路行驶。
机动车法案制定时,电动机车尚未发明,所以并没有适合的法规制限制驾驶电动机车的时间及地点。最近公布的2007年卑省法医处(B. C. Coroners Service)年报指出,不论使用者是基于年龄或是健康的理由选择电动机车,法令应该要能配合修改以确实保障所有的驾驶人。
自2004年以来,温哥华岛发生的三起电动机车死亡车祸,死者均为90岁上下的长者。三人均是在过马路时被撞。近日阿达高夫(Aldergrove)272街附近发生另一起电动机车死亡车祸,驾驶也是高龄92的长者。
电动机车车身过低,其他驾驶人不易看到他们的安全灯或警示灯,是事故发生的主因之一。另外,由于电动机车的驾驶通常都是长者或健康状况不佳者,所以即使是低速的碰撞,也极可能造成驾驶死亡的严重后果。
对于驾驶电动机车的长者而言,对能提供他们自主的电动机车设限,是个很敏感的问题。因为这牵涉到银发族的独立自主性及尊严问题。但卑诗省运输厅发言人奈特表示,运输厅在接获法医处的报告后,已开始研究必可能的修法。修法适用的对象将不只是电动机车,塞格威(Segway)电动滑板车也会列入限制的范围。
图说:电动机车无“法”可管,安全堪忧,法医主张修法管制。(网路照片)
(来源: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