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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Tuesday, December 6,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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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简述理由如下:
一、加拿大政府有义务向具体人赔偿。人头税之所以得名,是因为征自每个具体华人。当年从具体人收取,今天向具体人赔偿,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无论是从法律 角度讲,还是从道德良心出发,不向具体受害人赔偿,人头税的问题就等于没有解决。无论多少人或者组织费多少心,也只能贻笑天下。
二、加拿大政府有钱赔偿人头税。政府赔偿,原本就是国库开支的一个项目。从二战被捕的日裔,到土人学校受害的印第安人,加国政府不知向多少人做出过政府赔 偿。可一牵涉华裔,马上就提出:不能用今天纳税人的钱,为历史事件还债。加国政府如果坚持这种思维,惟一的选择就是通过法定程序解释,为什么人头税受害人 要与别的政府赔偿对像区别对待。
体谅政府的难处,笔者在赔款来源上可以出个主意:如果实在没钱,那么就请把几十年收取人头税的帐目公开,据说这笔收入超过2000万加元。请独立会计师和 银行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计算出这笔钱的现值。为减轻加国政府的负担,利息依最低方式计算。然后把这笔钱退还给当年的缴税人。相信这种方式,与今天的纳税人 无关吧。
三、赔偿人头税没有技术障碍。加拿大立国以来,本土未经战乱,档案资料齐全。如果政府坚持赔偿到人有技术困难,也不应成为拒绝赔偿的理由。不肯做,和做不到,完全是两回事。
既然政府有困难,那么笔者再出个主意:先说清人头税向多少人收了多少钱,然后确定赔偿人数与数额。当事人健在的,不必多说。能确定当事人后裔的,也不必多 讲。这样多少人赔不了,还余多少钱,也就明确——所谓技术困难,不就指的这个?华人社区和政府代表,派出各自的律师和会计师,坐下来谈解决方案。
再替政府解忧:整个赔偿过程,会产生大量行政费用,这笔钱直接从赔款总额中支付。如果实在不够,建议加拿大全体华裔捐款,再不行发动全球华裔捐款。捐款经公证后由加拿大政府代表接收。
现在为最终解决人头税努力的人,已经是受害者的儿孙辈。华裔已经努力20多年。如果今天解决不了,那么就再努力20年。从人头税推出到现在,一个世纪已经过去。饱经苦难的华裔,有勇气有信气有毅力面对新的百年。
这样一副重担,留给加拿大华裔下一代不是坏事。从这个角度讲,应该感谢人头税。人头税从出现到道歉的历史实例,可以让每一个父母,更容易地向自己的儿孙解释:华裔在加拿大这样走过。
(来源:加拿大《环球华报》,作者:李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