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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凯应向全天下的狗道歉
在一个NBA的网站上看到一篇文章,提到前几天,火箭队(就是姚明的那支球队)到魔术队所在的奥兰多去打客场热身赛时,有位球迷在场边骂火箭队另一名中锋莫汤柏(Dikembe Mutombo)是“猴子”(monkey)。事后球迷也遭受处分。

Posted Monday, November 6,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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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还提到数年前,在纽西兰,有一次在看电影后,有三个纽西兰白人从他前面走过,其中两个突然回头对他说:“Hello,monkey!”

球迷说,“我发觉白种人很喜欢用‘monkey’去形容黑人或是黄种人,这是一种种族上的优越感,就好像除了耶穌基督,其他的神都是屁一样。他们觉得自己才像个人,其他民族的人都不是。”

我不知道读者中有没有曾被(白人)骂“monkey”的经验,但我倒是相信,很多华人骂人时,最常用的辞汇,就是“狗”,意思略同於“下贱”,因為狗的生活要看人脸色,时不时还要摇尾乞怜一下。

就连刚刚提到的那位作者,在文章最后,也来上这麼一段,“莫汤伯在这件事上,只不过对骂他的人回敬中指。换做是我,我会砸一颗球过去嚇他,被处分我也爽。但我不会承认对球迷不礼貌—─我只承认对一条‘狗’不礼貌。”

把挑衅的球迷骂做“狗”,可见得作者对无聊球迷的鄙视,到了什麼程度。

当然,华人有时也会用“猪”这词儿,但用“猪”的情况,多半是指对方“懒”或“骯脏”,因此,“猪”是不是骂人的话,也很难说,比较中肯的说法是,“猪”是用来斥责,而不是“骂”的词汇,如果说“连猪狗都不如”,那就更等而下之了。

此外,老鼠因為生存在阴暗的角落,且一直躲著人,又爱半夜三更到厨房翻箱倒柜的个性,也常被拿来表示不屑一个人的形容词,例如,你会听人讲“某某人如过街老鼠”,或形容某区常遭偷盗,而用上“鼠辈横行”的字眼,但没听人指著某人的鼻子骂“你真是老鼠”……

因此,老鼠也不是骂人的词。

虽然,有人用“鸡”来形容妓女、用“鸭”来形容男妓,但鸡、鸭基本上不是骂人的话,我们就听不到“你真是连鸡都不如”或“你跟鸭一样,令人生厌”这样的话。

算来算去,就只剩猪啊狗啊,这与人类最亲密的动物,竟会被当成对一个人不满的“情绪用词”。

有科学家证实,其实猪是很爱乾净的动物,因為,即使猪圈多麼脏,被豢养的猪只,大小便仍会集中在一个角落,如同猫儿一样,所以,说猪“脏”,是我们误会牠 了。至於猪的懒,更是大大的误会,被养在猪圈裡的猪,其实是人们要牠“懒”的,“懒”才能长得肥,长得肥,肉才多,才能卖钱。否则,你可以看看山裡面活蹦 乱跳的野猪,你敢徒手跟牠们搏斗试试!

来谈狗吧!这真正是用来“骂”人的词儿!

真的冤!

有一次,黄昏,开车路过市中心东端,看到一个流浪汉,买了个汉堡包,自己吃,也不忘分给他的朋友──一只狗,一人一狗,就坐在路边,享受难得的晚餐,那一刻,令人相当感动,想像自己就是那流浪汉,全世界就只剩一个朋友了:那只忠心耿耿,不嫌主贫的狗。

你说,用“狗”来骂人,是不是对狗很不公平!

有趣的是,白人对非白人骂“猴子”(monkey),对自己人却反而可能骂出连华人都觉得“超过”的词儿!

上月间,加拿大外交部长麦凯在国会上暗喻其前女友,从保守党跳槽到自由党的国会议员施当娜為“狗”,反对党和施当娜本人要求麦凯公开道歉。

本周一(10月30日),前加拿大驻以色列大使史必达,又在电台的一个节目上逕呼施当娜為“母狗”(bitch),按史必达后来的解释是,“施当娜為恶毒和背信弃义的人”,如果史必达所言為真,史必达也应该公开道歉!

是的,我主张麦凯和史必达哥儿俩都应公开道歉,在国会上也好,在电视上也好。

向全天下的狗道歉!他们不该污辱狗!

(来源:环球华报 黄非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