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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Friday, September 2,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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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见到黄女士,是在《多伦多都市报》举办的“华裔居民与三级议员对话会”上,假如读者那天有参加会议,一定记得这位戴着墨镜边说边流泪的女士。会后黄 女士的儿子,一位年仅24岁、在多伦多大学攻读精算的小伙子眼里盈满泪水对记者说:“我很耽心我母亲现在的身体,我的继父身体也不好,长达四年了,移民部 一直阻拦着他们团聚,这对他们不但是冷酷的,而且严重地伤害着他们的身体以及精神。”
第二次见到黄女士,是在8月30日下午,匆匆从制衣厂赶到报社的黄女士对记者说,这些天我从报纸上获悉,移民部“通过行政手段收紧对中印两国移民的审查,想起自己的遭遇,确实睡不安稳,吃不安定,很多的委屈,真的无处诉。”
究竟情况是怎样的呢?一切还得从头说起。
**故事始于不幸
黄女士说,她的婚姻充满不幸。
1996年,从日本留学回到中国的黄女士,因夫妻性格不合,与前夫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后年仅15岁的儿子判给了她,为了养活孩子,黄女士在福州朋友开的一间贸易公司担任接待工作。
回 复单身后的黄女士,在工作中认识了一位从加拿大回国做生意的曾先生(化名),通过两年多的交往,他们于1998年10月在福州结婚,曾先生婚后回到加拿 大,即向移民部递交了担保黄女士的移民申请。到了1999年中秋节,黄女士的移民申请获得批准(免见官),这使她踏上了移民加拿大的道路。
到 达加拿大后的黄女士,原以为可以开始一段崭新的人生路。她的第一份工作是在先生开的卡拉OK店里当帮手。令她奇怪的,是先生从不对外人介绍她是他的妻子。 相反,先生的另一位帮手,却被别人称为老板娘。对此黄女士质问先生,曾先生向她解释,那位女士有家有孩子,叫她不要多心。后来有一天,先生约同那位女士找 她谈话,大意是在黄女士没有来加拿大前,他们是同居关系,现在黄女士来了,先生希望她能同意,让那位女士搬到家里,三人一起生活。这个被黄女士称为荒唐的 建议自然被拒绝。为此,黄女士与曾先生的关系出现裂痕。
黄女士说:“那段日子真的很彷徨,那位女士声言要搬进家来,她威胁我,假如我不同意她搬进来,就到移民部去告我是非法入境者。老公也威胁我说,你的孩子现在还需要我来担保,假如你不答应我的条件,我会取消对他的担保,这样他很根本没可能踏上加拿大的国土。”
面对如山的压力,黄女士一方面是从家里搬了出去,通过报纸在制衣厂找到一份工作以解决生活困难。另方面,委托律师办理她与曾先生,也就是她的第二任丈夫的离婚手续。期间曾先生曾去信给移民部,表示取消对孩子的担保,但移民部最终还是于2000年批准了黄女士的孩子移民。
2000 年12月,法院批准了黄女士的离婚申请,心身俱惫的她因想念年迈的母亲,随即踏上了回国的路程。在中国经过一段时间的休整后,黄女士应一对日本夫妇的邀请 来到日本。这对日本夫妇与黄女士认识多年,黄女士此番在日本居住了三个多月的时间,期间她认识了来自中国上海,其时正在该对日本夫妇开设的饭馆里打工的林 先生(化名)。也许因为同在天涯,经过一段时间的了解与相处,黄女士再坠爱河。2001年10月,她与林先生一起回到上海,在那里,他们举办了婚礼,黄女 士第三次走进了婚姻。
**移民部侮辱和伤害了我
2001年11月,回到多伦多的黄女士向移民部递交了担保林先生的移民申 请,2002年3月,在上海的林先生接到了体检通知,此时相当不幸的,是他因胸口疼到医院检查,发现自己得了肺结核,情况相当严重,只有住院治疗。鉴此, 无法完成体检的林先生给加拿大驻北京大使馆的移民官去了信,详细说明了他的病情,要求推迟体检。
林先生在住院期间,黄女士因先前回国时间过长,不能离开,所以就没有回国照顾。好在经过半年的医治,林先生的身体得以康复,并将有关治疗记录呈送给移民官。
2002年10月,林先生被通知见官,此时恰好黄女士也回到中国,他们一起到了北京大使馆。移民官先见的黄女士,之后再见林先生。见官后林先生在11月接获通知,移民申请被拒。
黄 女士对移民官的态度至今仍耿耿于怀。她认为,移民官的很多问话,是带有侮辱性的。诸如移民官问她:“你离了两次婚,还会离婚吗?”“你是在接待时认识你第 二任丈夫的,你认识男人是不是都是在接待时认识的?”,由于林先生比黄女士年纪小,且从没有婚姻记录,移民又问:“按照中国的传统,他的父母为什么会同意 他同比他年纪大且还有孩子的女人结婚呢?”
黄女士说到这里声泪俱下地大声质问:“请问这样的问话仅是歧视吗?这是移民官对我的侮辱和伤害。谁给他们这样的权利,可以这样对待弱者?我在婚姻上的不幸,不是我所愿意的。你不帮助我,还要伤害我,这是什么道理?”
第一次见官被拒后,回到多伦多,黄女士找到了一位姓李的律师,根据他们的建议,黄女士再次向移民部提出担保丈夫移民团聚的申请,同样,这次申请很快被接获,移民官也通知了在上海的林先生办理体检,之后安排林先生于2003年5月31日第二次见官。
黄 女士说:“第二次被拒的理由更荒唐。北京的移民官通知我那天在多伦多家里等候,然后他们问了我先生,你太太工作的那间制衣厂老板叫什么名字?工厂有多少 人?你太太租用的房子的房东名字,房东的房子住了多少人?这些问题别说我先生答不出来,就是我,包括工厂有多少人,老板的名字,我都无法答。如果你们熟悉 制衣厂的都知道,人员流动性很大,工厂多少人,一般的员工哪清楚?衣厂的老板有好几个,我们最多也就知道这个叫阿ken,那个叫peter,哪知道得那么 具体?结果,我先生的申请因此再度被拒。”
**上诉成功夫妻仍不能团聚
2003年6月,黄女士就其先生的移民申请被拒提 出上诉。2004年4月7日,仲裁官听完黄女士以及律师的陈述后作出支持黄女士上诉的判决。黄女士说:“那位仲裁官说,之前对这个案子充满疑问,但听到你 的陈述后,我们相信你所说的一切,你的遭遇值得同情。恭喜你的是,你的不幸将会结束,祝愿你的生活从此好运。”
按理,胜诉后黄女士应该很快与先生团聚,但时至今日,仲裁官的祝福一直未得到兑现。
2004 年6月,林先生接获北京大使馆移民官的通知,必须再进行一次体检,根据指示,林先生马上完成体检并于7月6日用快件速递到北京。这样一等又到年尾。12月 初,黄女士眼见丈夫赴加仍无定期,只好孤独地走进手术室接受手术。“这个手术我拖了很久,原来是希望丈夫过来,可以照顾我,但上诉后等了8个月仍旧没有任 何消息,我们确实很失望。”
对于移民官员有可能怀疑黄女士是假结婚之说。黄女士相当气愤地将她今年的电话单全部铺岀来给记者看:“我保留 有这四年来的电话记录,请大家看看,我们每天都有电话,有时一天不止一次,每次都会谈很长时间。我的朋友和同事,都知道晚上那几个小时,我的电话是打不通 的。有这样假结婚的吗?况且,上诉后仲裁官都作岀了判断,北京方面的移民官有什么理由拖着不批呢?”
2005年1月底,北京方面又通知林 先生做一次“痰培养”,这个检查要等候2个月,到了4月,“痰培养”结果出来了,一切正常。黄女士相当激动地说:“我真的感到很气愤,移民部怎么能这样对 我?移民加国,找不到工作,干体力活,我认了。你对我的婚姻有疑问,一次次审查,说尽难听的话侮辱我,我也忍了。但是,现在上诉都通过了,北京的移民官, 你们凭什么在上诉通过之后,整整一年多了,还不批准我丈夫过来呢?这是个什么样的法制国家?政府为什么要这样对待我们?谁受得了啊?你们知道……一个单身 女人……带着一个孩子生活在这里……有多么的难……”
黄女士说到这里泣不成声。
这几个月来,黄女士在儿子带领下,到过密 西沙加找移民部,整整找了一天,也找不到受理的部门。她曾准备到渥太华找移民部去申述,后在7月9日《多伦多都市报》举办的“华裔居民与三级议员对话会” 上见到国会议员Derek Lee后,议员安排她于7月11日到办公室陈述,之后代她向移民部去信查询,8月4日议员办公室接到渥太华方面的复信:“已有官员在审查该案件。在6到8 个工作周后会有答复。”
黄女士说,目前能做得还是等待。她希望,这是最后的等待,因为,人生没有多少个4年。黄女士说,她有理由向移民部 讨个说法。“这个国家口口声声说‘人道’,在我身上,不但只体现不岀人道,连基本的同情心也没有。难道我离了二次婚,就没有权利再结婚?就没有权利选择我 所喜欢的人?这个世界上有谁愿意家庭破裂?有谁愿意一而再,再而三遭遇不幸?你们不帮我,为什么还要伤害我?”
**专家评价
一 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移民顾问在听完黄女士的陈述后表示:“从法理上说,我们不能凭感觉去判断黄女士的婚姻是真是假。黄女士经过上诉后,获得仲裁官的裁决,北 京方面经办的官员,应该遵守这个裁决。假如他们对裁决有不同意见,可以将案子送到联邦法庭上去裁决。仲裁官判黄女士胜诉后,经办者拖着不执行,这是不符合 法理精神的。”
对于移民官在面见申请者的一些问话,另一位法律人士表示:“以前也有申请者投诉,移民官一些问话,像描述新婚之夜男女双方在床上的衣着,以及黄女士这次所说的一些问话,假如事实真是如此,这些问话对申请者不仅是不公道,还有人格的尊重,这些都应该引起重视。”
黄女士的个案,或许只是数万个申请案件中极个别的一个。但对弱者,我们应该怎么做?帮助是其次得,尊重才是最重要的。
(多伦多都市报特稿 木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