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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Thursday, November 25,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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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墨西哥一般都比加拿大好签,拒签的机率较低,但我终於还是选择了过境加国,而且是飞最远的温哥华。应该说这么做全是有当时在温哥华的男友C撑腰。下意识里我倒是对签到签不到无所谓的,反正就此长留加国也没什么不好。C也作了我万一签不到而要留下的准备。并笑曰我可以提前开始我周游世界的旅程。C是唯一承诺过不会用家庭,责任,义务和男人娶女人的需要来锁住我的男人。他说我可以一直走,走下去,走到我有一天累了,想家了就回去,修整好了再上路,而他总会在那里等着我。这是个很美的童话,给了我无限的柔情和感动。我以为我们之间是不会有问题的。
那是我第一次光顾温哥华。C在西雅图机场接的我。为此他还逃了一个很重要的年会。他一如往常带了花给我,不过这次他带的是绢花,还赋予了“地久天长不会变”的语意。而我,一向讨厌假的东西,尽管它们可能真的存在得长久,比真的还漂亮。我接受了,但好像,也就是从那束花开始,我和C越走越远。而我当时并不觉得。
美国设在温哥华的领馆在城中心最繁华的West Pender街上。C一早把我送到门口就赶着去上班,临走还安慰我:签不到也没关系,要不然你还下不了决心留下呢。我好像吃了定心丸,结果却顺利地签到了。那一刻有淡淡的失落。难道这就是命?我应该是不想走的,而我,在签证官面前不是也认认真真地应对奔着签到的目标努力的吗?
签证要下午3点才可以取。在等待的空档,我有些郁郁寡欢地走上了街头。不知道是该喜还是该愁。朝着有水的方向而行,就走到了平静的Coal Harbour。顺手从Canada Place,温哥华的标识性建筑,在所有介绍温哥华的杂志刊物资料上都可见的那艘鼎了很多帐篷似的白色塔尖儿的大船的信息服务部拿了张地图,开始了在温哥华城的漫游。心中挥不去的是淡淡的离愁。
那条船上很安静,没什么游人,一如脚下的港湾。一个兰,一个白,都只写了一个静字。我感觉自己是从那一刻起开始喜欢上的这个城市,这个本该很热闹很繁华的城市,一边是林立的高楼大厦,一边竟是我临风的那个港口。我好像在那里,在那一刻,找到过安宁。
午餐的时间,周围的草坪里或坐或躺,很多西装革履的上班族,悠闲地享受着他(她)们的午餐。看得我不由得出了神。想想自己在美国的5年,竟想不起有哪个早餐是在餐桌前正正经经地吃掉的?午餐更是边敲键盘边胡乱塞了进去的。哪里会有如此的悠闲自在?美国人习惯上称加拿大是养懒人的好地方,而加拿大也习惯上称美国是人都是赚钱的工具的地方。在这巨大的落差间,我以为我是喜欢加拿大的。
漫无目的地就走进了古老的煤气城,一条Water Street走过去,不过三连条街长,就是一个城中城,温哥华城最早的历史。狭长的街道两旁都是以做旅游生意为主的小店,或卖纪念品,或为餐馆。我竟有幸刚好听到Amish人在那里唱歌。这些在欧洲大陆几乎绝迹的人种,依靠加拿大和美国的辅助,在22个洲和地区建立起了新家园,他们的风俗竟成了当地的一大风景。这是距离现代人最近却保留了最多原始的生活模式的种族。他们依着严格的清规戒律,拒绝现代文明,拒绝革新和改造,过着无电,无机动工具,无纽扣的原始生活。费城城郊就有个他们的大本营,是最大最古老的一个。他们的歌,总让人感觉很轻悠,很简朴。我在那儿看着看着就入了神。
煤气城里有个蒸汽钟,算是镇城之宝吧,是个有上百年历史的古董了,挤满了拍照留念的人,却很少有人细看说明的文字。
一转弯,沿着Carral Street,就可奔中国城了。温哥华的中国城是继三番市之后的北美第二大的中国城。在Carral Street 和W Hastings Street的街脚,聚集着这个城市最下层的民众,吸毒的,乞讨的,残障的,各种堕落的无家可归的,破衣烂衫蒙头垢面地聚集在那儿,身边的半条漏絮的被子已然是全部的家当,让走过的人不由自主地想加快步伐。那时,我心中充满了好奇,为什么他们一定要这样?这个国家,对真正贫穷的人,已经很慷慨很仁义了。为什么还是有人要自甘堕落,把自己搞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穷上加恶?他们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我很想能问问他们为什么选择了这样的生活方式?
温哥华的中国城应有尽有,最多卖中草药杂货的,但都是南方,确切说是广东香港的风格,毕竟这里最多的还是香港的移民。找了个很红火的小店儿,用C塞在我口袋里的加币买个三菜一汤的套餐,味道竟然是好极了。然后提了龙眼,红毛丹,香瓜等一大堆在美国很难得一见的中式水果绕回到领馆去取签证,心里仿佛因着食物的满足而踏实起来。
拿了签证出门见到C,佯装没拿到。C没有丝毫高兴的样子,倒是很纳闷地重复:怎么会呢?怎么会呢?他倒奇怪起我看起来并不难过。我问他:你希望我拿到还是没拿到?他说从感情上讲当然希望我没拿到,但从理智上讲希望我拿到。然后,加了一句:你并没有准备好来加国,不是吗?我徒然泄了气,告诉他拿到了,送我回美国吧。两个人竟很长时间的沉默。
我们到了Stanley Park的时候,C说我看起来好像还是不开心,我说我没有。我坚持要下去走路,C就开着车,一路远远地跟。倘大个公园竟是这么走下来的。C后来解释说,不是他不想留我,而是害怕我会后悔。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宁可人负我,不可我负人。他太在意别人的感觉而丝毫不考虑他自己。有时我宁愿他霸道些,专制些。
相隔一年后,我又重回到温哥华,这次倒是打算了常住的,而最初想来这里的动机却早已不存在了。我沿着同样的路线,走过当年走过的街道。那条大船上依然很少游人,午餐的时间依然可见很多很享受的上班族,那个街脚依然聚集着无家可归的流浪汉,那个蒸汽钟依然忠实地每隔15分钟就鸣乐,中国城里依然摆满了龙眼,红毛丹和山竹,杂货铺里依然是什么都有,而我,竟只想,快快,快快地离开,眼前漂过的一切竟没有留下任何的怜惜和不舍。也许,空的,是我的心。
温哥华还应该是那个温哥华吧!
(摘自:卑诗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