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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7年后的房产纠纷 (http://www.chinasmile.net/forums/showthread.php?t=469023)

yangnch Jul 12th, 2010 15:15

引用:

作者: Falcon7x (帖子 3678858)
浏缆了一下家庭法,发现因为我们的婚姻关系到2003年而已,2003年以后对房产的纠纷不能按家庭法处理.对吗?如果这样对我来说就好处理一些了.

赶快找律师!!这里的人只能给你咨询,我们都不是律师和法官。

离开伤心地 Jul 13th, 2010 19:15

引用:

作者: Falcon7x (帖子 3678443)
离开伤心地,很想和你详细谈谈我的纠纷,可不可以留个电话,或者Call我.电话PM给你了,谢谢

我理解你的心情.不过,我的经历和你的有些不同,我自己也不是法律行业的从业人员.所以,我没法向你提供准确的信息.你有问题就在这里问就可以,我知道的会尽量告诉你.大家也能帮助你.

liszt Jul 14th, 2010 08:56

引用:

作者: yangnch (帖子 3679198)
这就是加拿大的老外们一旦离婚就卖房的原因

是:而且是不计成本干净利落尽快搞定

piperrat Jul 14th, 2010 12:25

感觉这只是搂主的一面之词。既然楼主能让前妻和儿子继续在自己的房子里住7年,背后自然有很多不为人道的故事。按照“离开伤心地”的经历,上了庭那就是各说各话,谎话说一百遍也会成真理,楼主前妻必然会全力以赴编造故事,以证明同居事实。那时候儿子肯定会被要求作为证人了作证,你说儿子夹在父母之间,该向谁说话呢。而且这种家务事本来就扯不清,只能怪楼主自己做事愚蠢,既害了自己也害了儿子。

如果铁了心要上庭,建议楼主仔细阅读“离开伤心地”的帖子,你就会发现:打官司讲不得人情,即使是面对儿子,你要是能搞定儿子跟自己站在一个战壕里那就成功了一半。打官司讲不得真话,你得有戳穿对方谎言,把自己的故事编的密不透风的本事,能做到这一点,你离成功就更进了一步。这打离婚官司伤人伤己伤害所有人,你要有钢铁一般的意志,斗争到底的决心,能做到这一点,那大家遥祝你成功。

这人真是可怕啊,几十年的婚姻、亲情、美好回忆,就这么被彻底的扭曲、撕裂。也许我们华人得反省一下自己的婚姻、家庭文化,仇恨的种子往往都源于自己。

JoeL Jul 14th, 2010 13:05

引用:

作者: piperrat (帖子 3682585)
感觉这只是搂主的一面之词。既然楼主能让前妻和儿子继续在自己的房子里住7年,背后自然有很多不为人道的故事。按照“离开伤心地”的经历,上了庭那就是各说各话,谎话说一百遍也会成真理,楼主前妻必然会全力以赴编造故事,以证明同居事实。那时候儿子肯定会被要求作为证人了作证,你说儿子夹在父母之间,该向谁说话呢。而...

“仇恨的种子往往都源于自己”吗?好像不尽然。有各色人等的推波助澜和谆谆教诲,楼主想不恨都不成啊!
唉!

piperrat Jul 14th, 2010 13:43

引用:

作者: JoeL (帖子 3682654)
“仇恨的种子往往都源于自己”吗?好像不尽然。有各色人等的推波助澜和谆谆教诲,楼主想不恨都不成啊!
唉!

有些话我不太想说得太白,看看侯耀文的那场家庭官司就明白了。咱国人都有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根深蒂固思想,父母兄弟子女都是自己人,其他的嘛......。

liszt Jul 14th, 2010 13:47

引用:

作者: piperrat (帖子 3682585)
感觉这只是搂主的一面之词。既然楼主能让前妻和儿子继续在自己的房子里住7年,背后自然有很多不为人道的故事。按照“离开伤心地”的经历,上了庭那就是各说各话,谎话说一百遍也会成真理,楼主前妻必然会全力以赴编造故事,以证明同居事实。那时候儿子肯定会被要求作为证人了作证,你说儿子夹在父母之间,该向谁说话呢。而...

我个人是倾向于楼上细胞的意见的

撤销双边律师,说服前妻撤销律师,她要一半就给一半,毕竟夫妻一场(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就看在儿子的份上给了):至少不用浪费大把的钱在律师上

老景 Jul 14th, 2010 14:03

引用:

作者: liszt (帖子 3682735)
我个人是倾向于楼上细胞的意见的

撤销双边律师,说服前妻撤销律师,她要一半就给一半,毕竟夫妻一场(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就看在儿子的份上给了):至少不用浪费大把的钱在律师上

儿子的抚养权在他手上。
这不是跟他前妻的斗争,是跟他前妻新任老公的斗争。他老婆不结婚就没事,结婚了就不是一个理了。为什么把自己的辛苦钱去养别的男人?

不打官司,还是一笔糊涂账。
看能不能找到一个律师按比例给报酬的,输了少给或不给,赢了按比例给。

piperrat Jul 14th, 2010 14:19

引用:

作者: hs002 (帖子 3682776)
这不是跟他前妻的斗争,是跟他前妻新任老公的斗争。他老婆不结婚就没事,结婚了就不是一个理了。为什么把自己的辛苦钱去养别的男人?。

看看看,我说什么来着,卫道士马上就跳出来了

老景 Jul 14th, 2010 15:02

引用:

作者: piperrat (帖子 3682827)
看看看,我说什么来着,卫道士马上就跳出来了

你这种人我都懒得理你,动不动就把国人挂在嘴边,这是国人独有的吗?
你是不是看不懂也听不懂英文新闻?

你是不是国人?

piperrat Jul 14th, 2010 15:44

引用:

作者: hs002 (帖子 3682992)
你这种人我都懒得理你,动不动就把国人挂在嘴边,这是国人独有的吗?
你是不是看不懂也听不懂英文新闻?

你是不是国人?

瞧你这煽风点火的猴急样子,踩着你尾巴啦?前妻不结婚就给,再婚了就不给,这是什么狗屁逻辑!?别人打官司你不出主意,净说些二里二气的话。你凭空嘴巴动动,就能把官司打赢,家庭和睦啦?

老景 Jul 14th, 2010 15:49

引用:

作者: piperrat (帖子 3683088)
瞧你这煽风点火的猴急样子,踩着你尾巴啦?前妻不结婚就给,再婚了就不给,这是什么狗屁逻辑!?别人打官司你不出主意,净说些二里二气的话。你凭空嘴巴动动,就能把官司打赢,家庭和睦啦?

送你一段话吧, 这是我老的翻译,希望你能看懂。

Like ice and fire,wherever gentlemen and mean guys are present concurrently, there is a fierce contention happening between them and the result of the fight is always certain: mean guys triumph gentlemen.


Why?
Without any sense of feeling shame, mean guys can go as far as accepting humiliation and reaching their goals by any means including malicious attack, therefore , they are hard to be defeated.
while on the opposite, gentlemen are too decent to take any mean actions and whenever they feel frustrated and humiliated , they leave the field.

ming2001 Jul 14th, 2010 19:43

LZ你报税用的是哪个地址,如果是渥太华家里的地址,你们用同一个地址的话,那税务局也会找上你的,认为你们是事实婚姻同居关系。
如果你还有什么固定资产的话,此事就不能私了了,现在的麻烦就是当初协议私了惹的祸。

酥然-小酥 Jul 14th, 2010 21:23

引用:

作者: hs002 (帖子 3682776)
儿子的抚养权在他手上。
这不是跟他前妻的斗争,是跟他前妻新任老公的斗争。他老婆不结婚就没事,结婚了就不是一个理了。为什么把自己的辛苦钱去养别的男人?

不打官司,还是一笔糊涂账。
看能不能找到一个律师按比例给报酬的,输了少给或不给,赢了按比例给。

人心都是一杆秤,不见的前妻拿了钱就去养别的人, 都是想像。女人也担心前夫拿了钱去养别人。其实将心比心,愿意花钱的一定是因为愿意,肯定因为对方好或者对对方有情谊。前夫前妻都一样,都管好自己就行了,管对方以后给谁花呢。 再怎样, 也会想着自己的孩子的。

老景 Jul 14th, 2010 21:47

引用:

作者: 酥然-小酥 (帖子 3683680)
人心都是一杆秤,不见的前妻拿了钱就去养别的人, 都是想像。女人也担心前夫拿了钱去养别人。其实将心比心,愿意花钱的一定是因为愿意,肯定因为对方好或者对对方有情谊。前夫前妻都一样,都管好自己就行了,管对方以后给谁花呢。 再怎样, 也会想着自己的孩子的。

我完全同意你的观点,反过来也是一样,不见得,都是想象。

管不管对方以后给谁花,得看他/她挣多少钱,现实永远是现实,喊口号是无济于事的。

Falcon7x Jul 14th, 2010 23:09

引用:

作者: piperrat (帖子 3682585)
感觉这只是搂主的一面之词。既然楼主能让前妻和儿子继续在自己的房子里住7年,背后自然有很多不为人道的故事。按照“离开伤心地”的经历,上了庭那就是各说各话,谎话说一百遍也会成真理,楼主前妻必然会全力以赴编造故事,以证明同居事实。那时候儿子肯定会被要求作为证人了作证,你说儿子夹在父母之间,该向谁说话呢。而...

您的想象力太丰富,又不看清楚帖子.我无意在此编造故事,简单事实就是离婚协议房子归我,我当时给了她一半Down Payment,这么多年,我一直在付Mortgage,现在要卖房子,她想凭房产证上有她的名字分一半的钱.我们离婚后就在不同的城市,不存在同居关系.
我想知道这么简单的事实我不请律师是否可以打赢官司?

离开伤心地 Jul 14th, 2010 23:43

引用:

作者: Falcon7x (帖子 3683832)
您的想象力太丰富,又不看清楚帖子.我无意在此编造故事,简单事实就是离婚协议房子归我,我当时给了她一半Down Payment,这么多年,我一直在付Mortgage,现在要卖房子,她想凭房产证上有她的名字分一半的钱.我们离婚后就在不同的城市,不存在同居关系.
我想知道这么简单的事实我不请律师是否可以...

你不能只用放大镜看对你有利的所谓事实.从旁观者角度看到的事实是,孩子妈是OWNER之一.她在这房子里住了5年左右,你在最近几年里没住,搬到另外一个城市,孩子妈一直在交地税.没有办法证实你们之间这几年是什么关系.

你唯一有利的事实是原来很久以前的离婚协议,和曾经的电子邮件.但后来情况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房子完全你,但你多年依然保留孩子妈的名字在房产上,你以很低的价格(市场价格的1/2)把房给和你没有任何婚姻关系的孩子妈住,然后自己搬家离开这个房子.孩子妈交地税,照顾房子.这些,我不知道法官会怎么想,假设我是法官,很难理解你的思维方式,也很难用你家这些年的现状,来说服我,房子是你自己的财产.

祝你好运吧.

小艺 Jul 15th, 2010 08:25

引用:

作者: Falcon7x (帖子 3683832)
您的想象力太丰富,又不看清楚帖子.我无意在此编造故事,简单事实就是离婚协议房子归我,我当时给了她一半Down Payment,这么多年,我一直在付Mortgage,现在要卖房子,她想凭房产证上有她的名字分一半的钱.我们离婚后就在不同的城市,不存在同居关系.
我想知道这么简单的事实我不请律师是否可以...

我的看法跟“离开伤心地”的回复几乎完全一样。你认为这么简单的事实,其实非常的复杂,你请律师都不一定能赢,更别说凭自己的想象去一搏。

星手 Jul 15th, 2010 09:22

LZ不懂法律当初离婚的时候就要请律师,就是当初省点钱惹的祸。

现在LZ来这里没什么意义,应该花点钱咨询下律师,这里的回答都不是专业的,可能是错误的,问了也基本白问。LZ不请律师怎么打官司,可能你觉的正确的有利证据,在法律上可能是你前妻有利证据,而对你有利的证据你可能不知道。当然,可能就是请律师你也会输,但应该能争取自己的最大利益。如果LZ不请律师就投降吧,找前老婆,问她要什么?然后扣掉前老婆的律师费。

ming2001 Jul 15th, 2010 14:34

就是这个理。
 
引用:

作者: 离开伤心地 (帖子 3683866)
你不能只用放大镜看对你有利的所谓事实.从旁观者角度看到的事实是,孩子妈是OWNER之一.她在这房子里住了5年左右,你在最近几年里没住,搬到另外一个城市,孩子妈一直在交地税.没有办法证实你们之间这几年是什么关系.

你唯一有利的事实是原来很久以前的离婚协议,和曾经的电子邮件.但后来情况也发生了很大...

在税务局和/或法官的眼里,完全可以认为你们在和政府玩游戏。单身的比结婚的报税有利,你前妻低收入又可以申请政府补贴,儿子上大学后,因为家庭收入低,可以顺利申请学生贷款。
劝你们双方都想清楚了,别最后双输了,还缠上了CRA,如果上了它的黑名单,是要退钱,罚款,不断举证,那时你就头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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