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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认双重国籍 Jan 22nd, 2011 23:25

为恢复大陆海外华人的双重国籍给胡锦涛主席的一封信
 
如果您出生在大陆,出国后,你愿意保留大陆的国籍吗?愿意的网友,请顶一下!


注: 这是一位旅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恢复大陆海外华人的双重国籍,给正在美国进行国事访问的胡锦涛主席的一封公开信。2011年1月20日美东时间11:30AM首发于<<倍可亲>> (backchian) 中文网站。作者恳请大陆旅美华人朋友将此信打印后面交胡锦涛主席或其助手。


<<为恢复大陆海外华人的双重国籍给胡锦涛主席的一封信>>

:heart::heart::heart:

尊敬的国家主席胡锦涛主席:

热烈欢迎您来美进行国事访问,并衷心祝愿您的访问圆满成功!

2010年19日,从电视上, 高兴地看到了您受到了美国政府,总统和美国人民 的最高规格的欢迎和接待。 每位侨居美国的大陆华人都分享着这一荣耀。也高兴地听 到了您向美国人民,也是向全中国人民和全世界人民宣示,中国作为人口众多和多元的开发中国家,已有举世共见的重大进步;中国承认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人权的普遍性原则须与各国国情相结合;各国间人权对话须本相互尊重,互不干涉内政的立场。这正是数千万大陆海外华人的心声。

人权普遍性原则中最基本因素是自然国籍。由一个人的出生所带来的自然国籍,是人类最基本的权力和尊严,它高于人类所有的其他一切权力,如公民权,生存权,言论自由和其他一切。它是无价的,也是人类文明的底线。因而,自然国籍是不能任意被剥夺的。恢复中国大陆华人的自然国籍,或通俗的说,恢复双重国籍是和中国“叶落归根”的中华文明悠久传统或意识是一致的,是和中国承认的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五款第二条“国籍是不能任意被剥夺的”的宣示是一致的。

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自1948年问世以来,越来越多的国家承认双重国籍;承认双重国籍成为世界各国国籍政策改革的主流。在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的过时政策必然导致自然国籍被迫取消或以某种要挟为手段的间接被迫取消,从而直接违反<<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五款第二条。因而,在某种意义上说,中国承认双重国籍是中国承认<<世界人权宣言>>的必然。

因此,恢复中国大陆华人的自然国籍,或,恢复大陆海外华人的双重国籍,是中国人权进步的一个最重要里程碑,是中国人权进步的进程中必经的一步。

从您2004年9月担任中国国家主席至今,国内各界及海外的大陆华人一而再,再而三地请求中国政府恢复海外的大陆华人的自然国籍,还海外大陆华人的一份做人的起码尊严。今天,您的承诺,使所有已被迫失去和将要被迫失去的自然国籍的海外大陆华人重新燃起希望,为所有坚持不懈地为恢复双重国籍而努力的国内外有识之士带来更大鼓舞。

下面简单扼要地回顾一下发生在您担任国家主席的六年多的时间里,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包括政协和海内外有关人士为争取恢复大陆海外华人双重国籍所作的不懈的努力,也回顾一下国务院侨办某些人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陶正华为阻碍恢复大陆海外华人双重国籍的所作所为。

您在2004年9月当选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2005年3月2日-10日。在全国政协会上,民建中央呈递党派提案 <<实行双重国 籍以吸引海外人才>>,建议我国承认双重国籍。提案认为,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历史形成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双重国籍符合祖国国家利益,提案并提出让海外移民涉足政治,以公民身份参加人代会和政协会的设想。民建中央并建议:应修改《国籍法》,对应承认双重国籍。同时提出,若立即修改《国籍法》有难度,可效仿港澳地区,弹性处理华人国籍问题,“如借鉴针对港澳台同胞的《回乡证》制度,给外籍华人颁发《外籍华人回乡证》,也可参照香港的做法,向加入外国国籍的居民颁发《中国公民(海外)护照》作为返乡‘旅行证件’”。早在 1997年,陈铎等12名全国政协委员就提出了“关于撤消‘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规定的建议”的报告。很值得一提的是,曹思源先生在2004年初积极倡导,全球赞成双重国籍的华人致函中国全国人大,表明自己的意愿,建议中国修改国籍法,承认双重国籍,促使这一利国利民的善举尽快得以实行。

2005年3月5日。 国务院侨办主任陈玉杰再次迫不急待地跳了出来。在 民建中央提交的上述提案还未讨论的情况下, 陈玉杰歇斯底里叫喊:“中国目前 以及将来都不会考虑双重国籍”。一个小小侨办主任,居然爬到全国政协,全国人大和人大法制委员会的头上, 发号施令。事实上,陈玉杰此人多年来一直反对 恢复双 重国籍,如2003年11月在加拿大多伦多早已如此。她滥用权力,有目共睹,其丑行为大陆海外华人所不耻。

2005年3月13日。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陶正华利用欺骗和伪造的卑劣 手法 ,在报刊及网络媒体以问答方式,极力反对恢复双重国籍。陶正华的欺骗和伪造卑劣手法是,把“不承认双重国籍”这一在50年代处特定历史时期和极个别国家(印尼)制定的一项政策反反复复地说成是一项“基本原则”。在短短的对三个问题的答复中,陶正华四次把“不承认双重国籍”说成是“基本原则”。更严重的是,陶正华明目张胆地伪造了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人人都有国籍而且应只有一个国籍,已成为公认的国际法原则”。既然不存在,何来“公认”?陶正华挂着“教授”和“博导”,居然干出这种勾当,令人不可思议。造假造到这个份上,可堪称天下第一假!

但,陶正华“天下第一假”欺骗了舆论,欺骗了人大法制委员会,欺骗了国务院和您国家主席。

2008年8月4日。 国侨办副主任许又声在当天下午举行的华侨华人与北京奥运会新闻发布会上强调反对承认双重国籍。许又声无视1948年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发表以来,承认双重国籍已成为世界各国国籍政策主流这一现实,声称,因为,不承认双重国籍“此原则是目前世界上多数国家所采用的一个原则”,所以他反对承认双重国籍。

2009年3月4日。 全国政协委员、郑州市政协副主席舒安娜通过调研了解后指出,目前由于国籍的限制,中国留学人员不能自由方便地回到中国来,回国签证、定居、创业和服务的手续仍然太繁琐。世界上现有70多个国家承认或接受双重国籍,中国在这方面的现行政策已不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挑战。现在,拥有欧盟任何一个国家的国籍,都可以在欧美25个国家内自由通行,不用办任何手续,并可以在各国工作,不受签证和旅行的限制。 她认为,给予这些人以双重国籍的许可,仅仅是一个政策上的变动 ,就会给中国带来巨大的好处。一是有利于大量引进海外华裔人才、技术、资金和管理经验。二是有利于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三是有利于中国政府依法管理国外归来人士。四是中国对应承认双重国籍可创造国际竞争双赢局面。

2010年12月17日。国侨办海外专家咨询委员王辉耀博士发表长篇双重国籍问答。王辉耀博士主张恢复双重国籍。如果考虑中国特有的国情,在现行情况下需要时间来改变国籍政策的情况下,中国可借鉴印度的经验 出台中国海外公民证,替代大部分附加在双重国籍政策的职能,以便对海外人才进行长期和永久性引进。王辉耀博士并提出了“对等原则”,即中国的双重国籍的承认,只对已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而言。这就保持了中国和印尼和马来西亚等国已签订的单一国籍的双边协议。 王辉耀博士的讲话,有理有据,符合我国外交上 的“和平共处”的五项基本原则。短短几天间,王辉耀博士的讲话,被热心争取恢复双重国籍的网友们,转载在几乎所有的的国内网站和国外的华人中文网站上。

2010年12月18日。 <<中国1980年国籍法中的单一国籍法规粗暴地践踏原 始而朴实的出生地法则>>在<<倍可亲>>(backchina) 等著名中 文网站发表。文章从 自然法则和理论的高度,讨论恢复双重国籍的重要性。由一个人的出生所带来的自然国籍,是人类最基本的权力和尊严,它高于人类所有的其他一切权力,如公民权,生存权,言论自由和其他一切。它是无价的,也是人类文明的底线。恢复双重国籍是和中国“叶落归根”的悠久传统和中国承认的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五款一致的。

2010年12月20日。<<印度的国籍和公民身分法和双重国籍>>在<<倍可亲>> (backchina)等著名中文网站发表发表。此文通俗而详细解释了印度特色的“双重国籍”国籍法和<<海外印度公民证>>( “Overseas Citizen of India”)。 印度的“双重国籍”和<<海外印度公民证>>法理清楚,操作简单。更重要的是,中国应向印度学习:印度国籍法尊重印度出生的国民的自然国籍和其儿孙的祖籍,回归了朴实而神圣的“出生地法则”。

2011年1月1日和10日。<<国籍法第九条承认双重国籍和第三条不承认双重国籍的矛盾>>和<<不承认双重国籍”不是一项基本原则而是一项政策>>两篇文章在 <<倍可亲>>(backchina)等著名中文网站发表。文章以事实为根据,进行细致而系统地分析,进而得出,不承认双重国籍”只是在“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指导下,在某个特定历史时刻,为解决某些特定问题制定的一项政策。 1950年-1955年,在国家外交处于危难的时刻,中国政府采用“不承认双重国籍”的政策以解决面临的特定问题,应该为全世界华人所理解。但不能忘记,“不承认双重国籍“”政策的实施是以牺牲古朴和神圣的“出生地法则”为代价的,是以牺牲出生在大陆几千万海外华人的最基本而又最宝贵的基本权力和尊严为代价的。60年过去了。今天,事实和司法实践已经充份证明,“不承认双重国籍”的政策已经基本过时;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恢复双重国籍,回归“出生地法则”的时机已经充分成熟。 恢复双重国籍,恢复大陆出生的海外华人的自然国籍,是中国国内国外所有华人一项崇高的事业。文章呼吁, 我们,所有希望保留我们出生地自然国籍 的大陆同胞们 , 所有不愿失去我们的最基本而又最宝贵的权力和尊严的海外华人们,要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尽我们一切力量,包括我们的笔,包括我们在网上的贴,包括我们在春节晚会及大小会议上的声音,包括我们在国内的亲人和朋友们在国内政协和人大的力量,为我们,今天的,明天的和将来的所有大陆的海外华人,争取恢复双重国籍的早日到来!

<<倍可亲>>这一网友也许和王辉耀博士素不相识,为争取早日恢复双重国籍,国人可谓心心相通。

在这六年多时间里,还有无数的国人和媒体,无论在国内还是在海外,在网上,在书上,在论文中,在集会上,为恢复双重国籍撰文和呐喊! 只能将来有机会一一评述。敬请请网友增补。

恢复双重国籍是大多数中国人尤其是出生在大陆的海外华人的美好和强烈愿望,而且是愈来愈强烈的愿望!

中国人民包括在海外的大陆华人,永远铭记和怀念那些为中华民族真正建功立业的领袖和伟人们。他们中有带领中国人民推翻千年封建统治的孙文先生和带领中国人民走向前所未有富裕和繁荣的邓小平同志。

恢复中国大陆华人的双重国籍也是一项伟大的事业,它决不亚于孙文先生和邓小平同志成就的事业。因为,孙文先生脱去了带在中国人民身上的千年封建枷锁,邓小平同志脱去了中国人民物质上的贫困和科技上的落后,而恢复中国大陆华人的双重国籍那天,实际上中国是在向全世界宣告,走在全世界每一块土地上的中国华人包括大陆华人,他们不仅在政治上站起来了,不仅经济上富裕了,他们还有了神圣的自然国籍。因而他们有了做人的基本尊严。她把中国人民的地位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上。中国大陆海外华人从此可以昂首挺胸地生活和工作在全世界的每个地方。

尊敬的国家主席胡锦涛主席,在中国千年历史上,一项伟业的成功,会有无数人为之奋斗。但最后,她总是只和一位领袖(如孙文先生或邓小平同志)联系在一起。衷心希望您本人的英名,或您和您的继任的英名能和恢复中国大陆华人的双重国籍伟大事业成功永远联在一起,永载中华民族的光荣史册!


此致

敬礼!


一旅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011年1月20日于美国.

自由人 Jan 22nd, 2011 23:44

现在的情况下,还是不双重国籍为好.那天你拿加拿大护照回去,如果有双重国籍,人家可能直接按中国国籍给你拿下,一点回旋余地都没有.

Lionheart Jan 23rd, 2011 01:30

我不知道如果(当然是说如果)中国要求征兵,点到楼主,在双重国籍的情况下楼主会不会放弃这边的一切去服兵役?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别只看到权利没看到义务。其实我没有办法理解一个人怎么可以完全的对两个以上的国家忠诚,当你入他国国籍的时候,发誓效忠另一个国家的时候如何同时同等的效忠中国?特别是两国有可能有冲突的情况下。

华枫用户 Mar 9th, 2011 18:56

引用:

作者: 自由人 (帖子 3994352)
现在的情况下,还是不双重国籍为好.那天你拿加拿大护照回去,如果有双重国籍,人家可能直接按中国国籍给你拿下,一点回旋余地都没有.



对于遵纪守法的人来讲,这个似乎没有什么问题。

DT_Magic Mar 9th, 2011 19:39

引用:

作者: 华枫用户 (帖子 4075236)
对于遵纪守法的人来讲,这个似乎没有什么问题。

这话实在强词夺理。有很多在大多数国家不构成任何违法犯罪的行为,放在中国却要被抓起来判刑。

再说相信所有原籍中国加入外国籍的人士都很清楚,加入外籍是以放弃中国国籍为条件的。没人拿枪逼你加入外籍。

gztct Mar 9th, 2011 19:42

肿有人想脚踏两只船
 
wake up

如果.爱 Mar 9th, 2011 21:09

"双重国籍"?免了,给我也不要
 
那个国家现在和我有什么关系?至于水灾地震时终于想起我们让我们捐款,我捐那点钱只不过给"公仆"饭桌上添一瓶茅台,省省吧

六成新 Mar 9th, 2011 22:01

这信胡主席收到了吗?:lol:

witty Mar 9th, 2011 23:27

鼓吹“双重国籍”是发展中国家卫护自身利益的最后一道门槛
 
标题打错了,应是反对“双重国籍”是发展中国家卫护自身利益的最后一道门槛!


从个人私利出发,实行“双重国籍”对我也有好处。但凡略知大义者,都会解决反对!

除非呼吁者先呼吁美国和其它西方国家,对发展中国家人口先实行自由流动的政策!

资本可以自由流动,商品可以自由流动,对自己以利的发展中国家“人才外流”,西方用各种手段加以鼓励(包括压中国实施“双重国籍”),对自己不利的人口流动,却如临大敌加以封锁!——听说美墨边境的围墙已经超过了前“柏林墙”的规格,这说明了啥?

非常鄙视这种为虎作伥的呼吁者和转贴者!

另:

“高兴地看到了您受到了美国政府,总统和美国人民 的最高规格的欢迎和接待。 每位侨居美国的大陆华人都分享着这一荣耀。”

# 我认识的美籍华人感觉咋就完全相反呢?中国上万亿美元债券被美国绑架,人家给个虚面子,又奉献上几百亿美元订单……

这算哪门子荣耀啊?

rutter6417 Mar 14th, 2011 10:37

双重国籍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就是在不同地域你的国籍状态,假如允许中国加拿大双重国籍的存在,假如某人在中国涉案,在刑事审判上该怎么处理,是按加拿大国籍还是中国国籍,因为身份为中国人和外国人的处理方式是不同的,很多问题的。

阿牛电脑专修 Mar 14th, 2011 10:41

支持

TSXcanada Mar 14th, 2011 10:56

多伦多G20的时候,这事专门问了领馆的人,回答是双国籍是大趋势,也在讨论和研究中,可以实行,可是应为“高层”不想变动太大,所以一直搁置

agata Mar 14th, 2011 11:05

人权来做理由,写的人脑子真是被驴踢过了。

rutter6417 Mar 14th, 2011 11:06

当然允许双重国际对广大群众还是有好处滴

星手 Mar 14th, 2011 11:09

网管就失业了,危害中国的经济.

刘小波要也是加拿大国籍,中国政府就头更大了,中国不是民主自由国家吗?说几句话就抓人,加拿大政府要救也是加拿大籍的刘,总理会为刘小波和中国政府拼命,他要不拼命,加拿大人民就让他滚,不能保护加拿大公民.现在刘不是加拿大籍,加拿大总理代表加拿大人民谴责下独裁者就完事了.
不可能,做个梦吧.

当然,中国政府也可以这样,例如,witty 因为在加拿大反西方民主,加拿大政府跟共产党学把他抓了或者杀了,这个witty虽然嘴巴喜欢,但要真抓他杀他,他觉痛就不喜欢了,也是中国国籍的witty可以要求中国政府救他.

esagf Mar 14th, 2011 11:58

美国承认双重国籍。但美国在处理法律冲突时以美国国籍为准。中国也可以比照处理。
实际上,香港人有很多人持有外国国籍,(比如陈冯富珍),中国也没有开除(自动失去)他们的中国国籍。有冲突时一律按中国国籍处理。
对大陆人为何就一定要开除呢?
其实,不需要承认双重国籍,只承认中国国籍就行。关键是去掉国籍法中‘一旦加入外国国籍,自动失去中国国籍’的条款。

rutter6417 Mar 14th, 2011 13:47

楼上是学法律的?

华枫用户 Mar 14th, 2011 15:01

引用:

作者: esagf (帖子 4084354)
美国承认双重国籍。但美国在处理法律冲突时以美国国籍为准。中国也可以比照处理。
实际上,香港人有很多人持有外国国籍,(比如陈冯富珍),中国也没有开除(自动失去)他们的中国国籍。有冲突时一律按中国国籍处理。
对大陆人为何就一定要开除呢?
其实,不需要承认双重国籍,只承认中国国籍就行。关键是去掉国籍...

说的好!但难办!

承认不承认双重国籍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中国政府(可追溯至皇权时代)要真正认识的中国是中国人的中国,不是一党一派、几大家族或某一皇上的中国。真正做到“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

华枫用户 Mar 14th, 2011 15:07

引用:

作者: DT_Magic (帖子 4075287)
这话实在强词夺理。有很多在大多数国家不构成任何违法犯罪的行为,放在中国却要被抓起来判刑。

再说相信所有原籍中国加入外国籍的人士都很清楚,加入外籍是以放弃中国国籍为条件的。没人拿枪逼你加入外籍。

那你就要都遵守 :smile:

想娶四个老婆的就只能待在穆斯林国家,想信FLG的留在美国也安全。但you一定要信拉登,在中国肯定比在美国麻烦少。:belial:

esagf Mar 14th, 2011 15:20

不妨讨论下怎么难办?
修改国籍法,去掉‘自动失去’条款。只要没有书面退出中国国籍的,一律承认其中国国籍。把对香港人的办法推广到大陆人,有哪些难办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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