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老太在店里上台阶的时候摔了一跤
台阶没有一点破损,用地毯包得好好的,地也不湿不滑,她就是自己没走稳摔了。摔的时候手里拿了瓶可乐也摔破了。我的问题是这瓶可乐她该不该付钱?她说她不付,因为她不是故意的,难道不是故意的就应该归商家自己消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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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事情要做到和气生财啊,千万不能小心眼,否则,麻烦很大的.
不就是一瓶可乐吗,即使她要付钱,你也不能收,人家没有事情是最要紧的. 要是我,她没付钱,肯定不要钱,如果已经付钱了,我会再给他一瓶. 当然,如果只是她自己掉地上甩碎了,人没有摔的话,你完全不用管,该收就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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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你应该马上弄个警示牌放在台阶旁边,警示后来任何的客人。最好再专门弄个摄像头可以照到这个地方,以防止下次出现同样事情。 |
can not agree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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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是这样的,这个地方不能太较真,别因小失大。真告上你了会有很多麻烦的,做生意和气生财的嘛。加拿大总的还是以人为本,你损失的那点物品没人care,但是人摔伤了责任就大了,虽然不是我们的错。君不见小偷偷了一盒巧克力,警察都懒得搭理你。但是有人拔枪威胁到生命,警察立马就到。
不用说顾客摔倒了,以前在超市里看到顾客只是不小心把罐头、饮料等摔破了,也不需要赔的。商家都是把这部分打入损耗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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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不小心打坏东西,一般是不需要赔偿。除非你的东西很贵重,又特别写明类似don't touch,or you break you pay之类的字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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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自己端把真枪抢银行试试看?:lol: |
我也不是搞法律的,说不上多少法律角度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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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摔坏东西赔偿的问题,我认为顾客有权利不赔偿,除非能够证明顾客是故意而为之.一般情况下,你很难证明顾客是故意去做的.当然,打杂抢的肯定容易证明了. 仅供参考.:lo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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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店有意思,顾客还会摔跤,还想让顾客赔东西?
如果顾客起诉,那就有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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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winners不小心打碎过一瓶香水之类的
主动要求自己赔 被告知不需要 离开的时候很不安心 仅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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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个个人感受:当年刚来加拿大没有几天,没有工作、没有朋友,很是无聊,就去了IKEA,看看那些家具,也是赏心悦目。看到一个折叠桌子,很是好奇,就这碰碰、那拉拉,最后,折叠桌子被拉开,桌子上的台灯被打碎一地。脑子里正一片空白、还没有来得及想是开溜还是赔偿的时候,工作人员拿着对讲机就出现了。接下来就是一通“Are you okay, blah blah blah"。当确认我没有问题以后,一切就和我无关了,放一个警示牌,通过对讲机叫来清洁人员。。。。。。
对于我这个刚来加拿大的人来说,这当然是一次暖流般的教育。后来也很自然的,去IKEA买过不少家具,包括那个折叠桌子。我是真的很喜欢,桌子主体已经扔掉了,那个折叠的部分还在我现在电脑桌的右面,放着杂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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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永远是对的 :36::36::cry::cry: 你就从了吧:biggr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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