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成员收入差距较大时的税务策略
昨天晚上Omni国语新闻的税务专栏上的嘉宾专家提到的一个策略是收入低的一方贷款给高收入的一方从而提高低收入一方的收入(贷款利息收入)。如果双方是合法夫妻,这种操作究竟是合法避税,还是已经有非法嫌疑了?想来电视上的专家不至于公然支非法招数。谁给说说这一策略的具体操作及依据?
谢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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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她其实也没招。除了配偶RRSP之外也没别的办法。但是专家吗,总要说出点之乎卯酉的。胡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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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一方拿什么钱去贷款,如果两人是AA制,那家用就要平摊才对因而没有余钱,不是AA制又何谈钱财分开.
高收入给低收入利息,低收入得到利息去交税,那高收入给的利息没有抵扣的地方,不是多付税款了,高收入如果去投资,有收益了,交的税更多,不如直接让低收入投资. |
问题就在于高收入的怎么合理合法得给低收入的人投资?如果不是自雇的,那怎么办?
楼上的达人, 能不能多给些例子啊?偶还是有点不开窍:tongue: |
这个找西人会计咨询一下,一般是成立一个公司,才能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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