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多次往返签证续签问题
请教各位大侠,我妈妈签证有效期是十年,多次往返的。妈妈今年2月6号入境加拿大,入境官告知8月6号以前需离境或是续签。我们5月25号从美国玩后回加拿大,入境时盖有当天入境日期的章。我想请问大家,妈妈是否可以从5月25号算起,可再在加拿大呆6个月?若不可以,是否只能是办续签? 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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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的时候要和移民官讨价还价一下,才有可能以这次入境时间重新
不然还是按照上次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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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美国好像不算。可以去古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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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理解是如果入境盖了当天入境的章就可以,但我们全家上个月从美国回来的时候没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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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入境加拿大的时候入境官员的回答也模凌两可的,他说他不是这方面的专家,他也说不准还能呆多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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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官和移民官不是同一个人,容易搞混。
我们的情况是这样的:上周日多伦多机场入境.
第一个检查护照的官员是入境官,我LD问是否能按照此次入境日期给丈母娘九个月(上次入境给六个月,到九月份就到期了),该官员说规定他不清楚,要去和移民官商量。然后只有给丈母娘护照盖章。 过了入境关后,拐到边上去找移民官。LD重复了一次要求,开始他不给,说按照原来的到期日去申请延期,LD又说了一通,然后他就给了六个月,以这次入境日期开始计算,在印章上手写签证到期日期。 他一边办一边说十年多次往返的签证规定不是很清楚,吧啦吧啦的说了一大堆,当时还没闹清楚为啥会“不清楚”,现在看来就是这个:如果以入境官盖章日期起算,没有标明具体到期日的,默认为六个月,好象也不会违反规定。如果这样的话,十年签证不用每次都去见移民官,是很方便。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留的方便之门还是规定没有完善. 我觉得还是找移民官要一个具体日期比较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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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个问题还是很迷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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