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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 Aug 29th, 2006, 19:03     #2
wt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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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D,怎么仿佛回到了以前万人争抢偶像贴的时代啊
  富士康起诉记者确实可鄙!!!
  杀记给WHOLE看.
  A总发了燥,后果很严重.
  这不仅是对媒体,对记者的震慑,更是一种藉国家机器对社会良知施加的淫威,没有立案时所必须的相当严格的审查制度.郭台铭精于心计的另一面又叫我们领教了,他诉讼的对象是记者,而非媒体本身,不象香港人那样记者出事,受害人会去起诉某某刊,原因他自已心里也清楚,自已的屁股也不很干净,真和当地媒体对着干,自已占不了便宜.
  问题是,一个记者其在自已就职的报纸上发表文章是一种职务行为,是受报社委托而进行的,一篇文章的发表也是经过相关人员审批才面世的,对记者本人的起诉就沦为一种流氓行为了,认为老子有的是钱,还怕搞不掂你一个小记者.
  写帖子这小伙不错
  ding
  到底这个是什么狗屁法院啊???还有良性吗??就算是记者的错也只是名誉侵犯案而已,干嘛冻结财产????狗真是狗,只会咬自己人!!!
  
  
  作者:日x 回复日期:2006-8-28 2158 
    写帖子这小伙不错
  再次口头表扬
  向敢于揭开社会黑幕的记者致敬,这年头已经没有多少记者,多少新闻叫我们可以相信的了,那些粉饰太平的娱乐记者已经将整个媒体的道德水平引向了信誉崩溃的边缘,我不知道为何,在中国有多少贪污腐败的官僚可以作为报道的题材,成功报道一个就可以叫人扬名立万的,就象中国海关(特别在东莞海关),里面黑幕重重,内部的监管近乎真空,本该是各位记者大有作为的地方,结果没人敢碰,可悲啊!
  顶这个贴子。
  在东莞有很多黑心的,不要脸的台企。
  有台企在半夜2点钟把员工赶出厂,听说过吗。
  在九几年的时候,光晋灯饰有限公司:一星期只允许员工出厂两个晚上,其余时间关在厂里,跟座牢一个样。
  现在这台弯老板发达了,有五千人的规模,不知道现在这公司还是不是这样的规定。
  听一个台企经理说过,东莞员工300块一个月工资高了,还想去老窝,缅甸,柬铺塞,真是不要脸。
  偶尔会遇到有一两家好一点台企,很少。
  人不要脸,鬼都害怕,台企不要脸,鬼神都害怕
  
  
  
  在台资企业干过,虽然不长,不过算是领教了他们所谓的“企业文化”!坚决支持一财记者正义报道,非常遗憾腐蚀康的流氓行径,极度不满深圳中院的助纣为虐的荒诞行为!!!
  我觉得记者太可恶了。明显有把人家妖魔化的意图。
  
  富士康不是你想进就进的,还要交钱才能进。算不错的啦。。。
  
  富士康是差,但在中国,你又有几个好过它的工厂呢????
  宪法不允许以国家利益影响我们的判决:上帝不让这样做!我们决不考虑政治后果;无论它们可能有多么可怕:如果某种后果是叛乱,那么我们不得不说:实现公正,即使天塌下来。
  
  那是国外的法官准则,国内政大于法,官员的GDP政绩面前,遇神杀神,见佛灭佛
  
  要打造和谐社会,忍了
  怎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资本主义的原始积累阶段差不多了?
  我所了解的台企普遍是这样。
  我可以很负责任的说:富士康旗下很多制造业工人就跟东莞很多血汗工厂一样,吸血的地方!烟台就有一个!
  gcd 不管,老百姓没用的,回家哄孩儿吧!
  
  没有看过报道富士康那个原文和富士康起诉那个记者的理由,不敢妄加评论.
  
  不过理论富士康应起诉"第一财经",而不是起诉记者本人,如果非要找一个理由,那就是:我就是要搞你,看谁以后还敢说我坏话.
  内外勾结,官僚主义。
  还是那三座大山
  抵制苹果就杀错良民了吧?苹果公司也是在某种程度上披露富士康的丑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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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自UCWEB手机浏览器
  做人不能太"富士康"了!
  做富士康不能太"人"了!
  
  出离愤怒!!!!!!!!
  
  无耻的企业,这个以中国大陆的劳力和血汗搭建的旁然大物,今天竟然向维护工人利益的记者开炮,这是怎样的一个社会!!!
  
  法律和人性何在????
  
  我们要起来保护两名记者的权益!!!!!!!!!!
  奉劝这些投资大陆血汗工厂走吧,去印度,印度人最喜欢华人了,去印尼,不用说,在97年跟华人关系最好了,去缅甸,那里108的民族,各大军阀张开双手欢迎你们。
  你们要是去了非洲,那里会停止内战欢迎你们,人工又便宜。
  
  说来说去,还是不敢去。赖在大陆心又黑,又不要脸。
   记者报道富士康案遭3千万索赔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日期:2006-08-28
  
    中新浙江网8月28日电因不满一篇有关员工“超时加班”问题的报道,近日,台湾首富郭台铭所控制的台湾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鸿海”) 旗下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下称“鸿富锦”),以名誉侵权纠纷为由,向《第一财经日报》的两名记者提出总额人民币3000万元索赔,并已要求相关法院查封、冻结了两名记者的个人财产。
  
    该案是截至目前全国向记者个人索赔金额最大的名誉侵权案。
  
    针对此案,《第一财经日报》的报社管理层表示,记者刊发的相关报道系职务行为,《第一财经日报》将全力支持记者应诉,并维护记者的正当权益。
  
    苹果公司的调查结论
  
    鸿富锦是富士康科技集团(下称“富士康”)下属全资子公司,而富士康则是鸿海在大陆投资兴办的高科技企业。其主要研发生产精密电气连接器、精密线缆及组配、计算机机壳及准系统等产品,合作伙伴包括苹果公司、摩托罗拉、诺基亚、IBM、索尼等世界知名IT企业。
  
    在今年的《财富》500强排行榜上,鸿海名列全球206位,其在2005年的销售收入和营业利润分别是283.5亿美元和12.6810亿美元。
  
    今年6月15日,《第一财经日报》在C5版头条发表了《富士康员工:机器罚你站12小时》一文,成为大陆地区率先报道富士康普遍存在员工超时加班现象的媒体。
  
    该文揭示了富士康工厂员工超时加班及相关内部管理等问题。本报记者随后实地调查了富士康在江苏昆山的另一个代工厂。文中提到了这类规模庞大的企业,也有比一般中小代工厂优越的一面,如加班费、食宿等方面。
  
    8月18日,苹果公司针对富士康在深圳的工厂状况发布了一份报告。该报告称:调查小组发现,该供应商复杂的工资结构,明显违反了苹果公司的供应商行为准则《Supplier Code of Conduct》(下称《行为准则》)的相关要求。
  
    同时,调查还发现,富士康员工的加班时间超过了《行为准则》有关最高每周工作60小时、至少休息一天的规定。通过检查不同生产线上7个月的换班记录,苹果公司发现,这段时间内,富士康员工平均每周工作时间超时35%,其中四分之一的员工连续工作6天以上。
  
    高价索赔记者个人并非第一次
  
    富士康深圳工厂承接了苹果公司风靡全球的音乐播放器iPod的制造订单。今年6月11日,英国的《星期日邮报》在其一篇题为《iPod之城》的报道中,披露了富士康深圳代工厂制造iPod所雇用的女工,往往每天工作15小时,所赚得的月薪却只有27英镑(约合人民币387元)。这篇报道迅速引起全球关注,并促使多家关注劳工权益的国际性非政府组织发出号召抵制苹果产品。该文还直接引发了苹果公司派出规模庞大的调查团,进驻富士康深圳工厂,展开全方位的有关工人待遇的调查。
  
  
    8月23日,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电子邮件采访时,《星期日邮报》这篇文章的作者克劳迪亚·约瑟夫(Claudia Joseph)表示,很高兴看到苹果公司的最新调查报告,证实富士康存在违背苹果公司《行为准则》的行为。她同时表示,她和当时进入富士康工厂拍摄的摄影师一道,“毫不犹豫地坚持原先的报道立场。”
  
    此后,郭台铭曾公开表示,公司将起诉英国这家媒体。根据克劳迪亚的说法,《星期日邮报》目前为止只接获富士康方面的一封律师函。
  
    出人意料的是,7月10日,鸿富锦以名誉侵权纠纷为由,通过法院将《第一财经日报》编委翁宝、报社记者王佑两位个人的财产分别查封、冻结。其依据是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措施。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7月10日向王佑和翁宝分别发出(2006)深中法民一初字第23号和(2006)深中法民一初字第24号的民事裁定书。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告王佑银行存款、股权,查封、扣押被告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以上查封、冻结以2000万元人民币为限)”,“冻结被告翁宝银行存款、股权,查封、扣押被告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以上查封、冻结以1000万元人民币为限)”。
  
    但目前两名记者尚未收到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及起诉状等诉讼材料。根据《第一财经日报》从深圳当地法院了解的信息,该公司向翁宝索赔人民币1000万元,向王佑索赔人民币2000万元,并将两人位于广州和上海的房产、一辆汽车和两个银行账户全部查封、冻结。
  
    针对此案,《第一财经日报》的报社管理层表示,记者刊发的富士康报道系职务行为,报社坚决支持其二人应诉并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本报编委会也通过集体决议表示,本报记者采访时有证据、证言和证人,报道详尽、翔实,体现了报社一以贯之的对社会正义的追求。
  
    同时,在就该诉讼案的一份公开声明中,《第一财经日报》对鸿富锦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查封王佑、翁宝二人的银行账户、房屋和车辆等个人财产,表示强烈谴责。声明要求鸿富锦尽快解封两名记者个人的财产。
  
    案件发生后,本报采访了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乃蔚。陈乃蔚律师认为,此案系新闻报道引起的名誉权纠纷案件,原告将记者个人列为被告的做法很少见。“由于记者是职务行为,列记者个人就是为了打击记者个人。”他还表示,向个人主张3000万元高额的赔偿在名誉权纠纷案件中很少见。
  
    2004年,鸿海也曾因一篇报道,向台北地方法院申请“假扣押”了台湾《工商时报》记者旷文琪的个人财产,同时向其个人索赔3000万元新台币。其行为引起了台湾地区和海外各地媒体从业人士的强烈抗议,并最终迫使该集团总裁郭台铭与台湾《工商时报》及记者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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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泽东领导农民起义刘少奇领导工人罢工,他们是人民的救星!
  
  
  是深圳地方法院在为流氓台资企业撑腰。有句话说:谁耽误深圳一阵子,深圳就耽误谁一辈子。
  劳动保障制度根不上,劳动者只能被动被压榨.
  
  健全劳动保障制度才是关键,可是高官们谁有心思管这事啊!
  
  "他们始终不明白,人类是会思考的高级动物,虽然脑子没有他们复杂,但也不是他们眼中的“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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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点提下这句
  一个在英国和美国不敢告、在台湾也没告成的富士康,我们没有任何理由让它在中国大陆得逞。
  王八蛋!
  打倒吃人的富士康血汗工厂!
  推翻人吃人的自由经济剥削制度!
  强烈要求取消外资企业的超国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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