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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 Dec 21st, 2006, 11:32     #12
树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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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狗权与人权
(说说俺为什么去美国之5)

这其实是两个毫不相干的话题。俺把它们往一快扯,没别的原因,就是因为俺喜欢狗。小时候俺在中国的农村养过一条小黄狗。今天我在美国,养的是一条纯正的大狼狗。好象俗称“黑背”吧。

1969年俺在闽西落户。那年春节俺爹打牙祭,把小黄关到一个鸡笼里,然后放到河里淹死后,炒酒烹了。这个痛苦的回忆给我留下一辈子难以平复的“心理创伤”。虽然我非常尊敬我的老爹,他绝对是个好人,但他做的这件事情,我直到今天还耿耿于怀。

这 一点美国的狗就很幸运。杀不得也,哥哥。前几天看到一个报道,一个美国的哥们被警察逮捕了,后来被法院判了好象是8个月的徒刑吧。外加好几千美刀的罚款。 罪名是“虐待动物”。坦白地说吧, 在中国人的眼中看来,这哥们实冤枉的厉害。那天他在地里埋东西,怎么恰恰好就有一个警官打那路过,看着他形迹可疑,就上前盘查,结果一条浑身伤痕累累的死 狗就出土了。靠,这还了得?警官当时就亮出他的铐子来。哥们就为了这么一条不值3个美刀的狗命, 到局子里蹲点去了。俺不知道他是否有请律师辩护。打自家的狗,不是属于“内政”问题么?
警察是不是狗拿耗子了?

俺爱狗,尊重 狗权。走到那里都跟狗狗们打成一片。 连带也喜欢那些挺身捍卫“狗权”的朋友。美国有许多善心人士专门收留那些流浪的,无家可归的狗三毛。我有一个做“安利”的朋友,3万尺大的庭院,一共收容 了5只老弱病残的孤寡。其中有白内障的,有高血压的,有瘸腿的,也有神经病的。其中有一只老狼狗,今年13岁,我的朋友非常伤感地说他恐怕最多只有一年的 时间了。他本来后腿都已经完全瘫痪了,后来喂他吃安利的蛋白粉和钙片,现在又能摇摇晃晃地走路。不过就是这么个老家伙,我的朋友说,陌生人到他们家里,如 果手里拎着东西想出院子话,那是绝对是出不了大门的。这老狗整一个活扬根思。他会死死咬住你的汽车前轮,打死不松口,除非你从他身上碾过。

但 俺有一个做邮递员的主内弟兄,却忒烦狗。他说全美国的狗都痛恨一种人,是非追着咬不可的。那就是他们这些穿着深蓝色制服的“国家邮政部门”的公务员。美国 所有的居民都很尊敬他们。只有狗是例外。因为狗有极高的“领土主权”意识, 而偏偏这些走家窜院的邮递员, 又常常目中无狗,肆意侵入它们的领地,破坏它们的领土主权完整。所以狗遇到邮递员,就好象王伟遇到EP-3一样,非往死里整不可。

在美国 被狗狗咬一口, 搞不好坏事会变好事。变成赵燕第二。我的那个邮递员朋友,有一回就真的碰上一只凶神恶煞般的二郎犬了。不过是屁股被啜了一口而已,结果他歇了3个月的带薪 假,医疗费用全部由邮局的劳工保险支付。狗主人的保险公司,另外再拿$1万多美刀的“人身伤害”赔偿给他。我以前听说美国有一家最大的个人住屋保险公司叫 “STATE FARM”,好几年以前故意从自己的保单中删除掉“狗咬人”的赔偿条款,结果一些粗心的狗主人, 真是为此吃足了苦头。

狗 象凶器,有时候难免走火伤人。这也是为什么大多数养狗的屋主,都要在自家的门口,或篱笆上挂一些“狗警告”牌子 (DOG WARNING),以便少担当一些法律责任。有趣的是,俺发觉这些警告牌上口号,大都和狗的危险程度有关。譬如说“BE AWARE OF DOG”是最常见的,说明这户人家养的, 也就是条普通的菜狗而已。很有可能是个老掉牙的武器。俺把它翻译成中文叫: “当心! 俺家有米格15 ”。

有上档次一点的,就挂“BE AWARE OF GUARD DOG”或者 “BE AWARE OF SECURITY DOG”。说明这可不是一般的菜狗。尤其你不可以视为纸老狗。翻译成中文, 应该是这么个意思: “当心,俺家有歼10 !”

但 我曾经看过一个最牛逼的,却和上面的这些都不一样。它说: “NEVER MIND THE DOG,BE AWEAR OF THE OWNER”。这口号非常吓人。一改以狗为中心的思想, 而是突出“以人为本”。俺翻译来翻译去,就是把握不到那个狠劲。最后就翻成这样:

“歼10算个鸟,当心俺家王伟!”。

这 个最牛逼的狗警告牌,几天前本地的“洛杉矶时报”有一个报道,说是一家洛杉矶墨西哥塔可饼餐馆外,也挂了一个。俺从照片上看到的,我的妈妈咪呀, 它上面不仅公然写着这句话,还画了一只手,攥着一个黑洞洞的枪口,冷冰冰地直指着进门的客人。报道说: 可就有这么一位12岁的黑人少年先锋队员潘东子, 不信这个邪,非要上门打土豪不可。他第一回还真的让他得了手。接着他就要再搞二回,大概是3天之后吧。但这一次人家墨西哥王伟不干了,奋起还击,发炮连轰 三响。报道说,这三响枪枪夺命。其中有一炮几乎直接命中黑人潘东子的眉心。他几乎当时就丧命了。可见人家这洋王伟,绝不是个吃素的孬种。在美国打土豪没那 么容易。

不过这都是题外话。

狗不需要对主人做的溴事负责,但狗惹事,主人却要担待。狗可以淘气,但你打它却得做班房。 这里面的法理好象挺玄乎。试想看:我们打死自家一条狗,即不伤人身体,又不毁人财产,不跟打破自家的一只碗,一个茶壶差不多嘛?跟俺们要打台湾的陈水扁是 同一个道理,都是属于“内政“问题,照理说外人是无权干涉的嘛。我打破了自家的一个茶壶, 凭什么就该被罚坐牢呢?

这个问题原先我没 仔细斟酌,一直到后来,英鸡利国首相,俺的好朋友克莱尔先生的一席话, 才使得偶茅塞顿开。他说:我们不但要打击恐怕行为和恐怖分子,还要打击那些散布仇恨和恐怖思想的人。照他的说法,法律也不是完全不可以“诛心”的。教唆恐 怖思想, 和毒打自家的狗,看来都不仅仅是个人的“道德问题”了, 而是属于“传播仇恨和残忍”。打狗杀狗, 已经不再属于“内政”的范畴了。

所以, 在美国没人敢搞“挂羊头,卖狗肉”的营当。超市里买得到羊肉,却绝对买不到狗肉。俺认为这是一种文明。俺的一个朋友便大怒,跟我争论。他说偶们中国人不吃牛肉,跟你们美国人不吃狗肉有什么不同? 为什么尔等吃“匹夫”(BEEF)便是文明,偶们吃狗肉便是不文明?

说实话,我一时语塞。竟然也答不上来。真是头痛。

那年,俺差点成为“道德法庭”的被告
(说说俺为什么去美国之6)

生 活在现在的年轻人, 大概都不知道80年代中期 , 很多省级的党报上都有一个叫 “道德法庭”版面, 专门刊登一些大专院校中的“现代陈世美”的故事。不同的是,这种国外地摊小报才看得到的黄色八卦中人物. 一旦被推到这个“法庭”的被告席上,那么身败名裂的下场几乎就是不可避免的了。无一例外,他们都会被冠以“资产阶级自由化典型”帽子。遭到所在单位的处分 或除名。在我印象里,这里面绝大多数的“被告”,都有些拥有博士, 硕士,或者学士学位的“臭老九”。

俺那年也几乎差一点就成为了这 个狗屎“法庭”的被告。俺那年大概26-27岁,经同事介绍和一位叫“W”的小学教师认识。长话短说,开头两个月我们的关系发展顺利,不错,开始进入到谈 论婚嫁的阶段。但到了第三月的时候,情况急转直下。俺发现这个小姐十分凶悍,如河东狮子。于是决定紧急刹车,想要全身而退。 结果这个“W”小姐大发雌威,一状便将俺告到学校党支部,市委教育局,还有省党报的那个“道德法庭”那里。说我为人师表,却道德败坏, 公然玩弄女性. 坚决要求党和人民政府, 将我这个“败类”清除出人民教师队伍.

这也罢了,偏偏负责这个“道德法庭”栏目的那俩个记者,是两个大概跟 我一样处于“性饥渴”状态的,45-50岁之间的老男人,老流氓。那年头,街上尚未有象今天这么多的“桑拿房”,这两个流氓记者读到“W”小姐的申述报告 后,竟然兴奋得如同初中生首次阅读到因随手抄本那样。除了我是他们所要寻找的那种在政治意识形态方面“具有代表性”典型之外,“W”小姐给他们提供了无数 在那个年代你根本无法接触到的,只有在以后的“黄带”上才能看到的那种极端刺激的细节。譬如说,他们会公开询问“W”小姐诸如:你的内裤湿了没有?这一类 赤裸裸的问题。他们非常肯定地告诉我:“道德法庭”一定会配合“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运动,将我做为一个这方面的“典型例子”来报道。

1998 年, 所以当我看到美国的电视媒体, 因为陆文斯基姐姐的桃花事件, 对老克总统穷追猛打时, 我立刻就想到了自己当初自己被这两个党报的痞子记者折磨得死去活来的痛苦经历。我几乎在第一时间内就原谅了我们这位可怜的总统。不仅如此,我也相信他没有 撒谎。盖因我自己当时和“W”小姐之间所发生的事情,与总统和陆小姐之间的情形及其类似。我们都和对方发生过“某种程度的亲密关系”,但最终结局,却都象 我们那里一句土话所形容的:“糍粑没吃到,糍粑壳却被贴到了背上”。

虽然我的父母后来通过各种手段和关系, 使我能侥幸脱逃出这两个流氓记者的魔掌, 不过俺那时候昼夜恶梦缠身, 度日如年。好像一觉醒来,就会一眼看到自己坐在他们流氓法庭的被告席上.

这 件事情让我明白:处于政治权力结构之中的中国人,跟生物界中处于“食物链”。上的大小动物非常相像。位于这个“权力食物链”中的某个中国人,他随时都必须 扮演两个完全相反的角色:对于处于下端的弱者来说,他是一只穷凶极恶的狼,但对于上端的强者来说?他却一只没有丝毫反抗能力的,温顺的羊。或者,用另一个 比喻也非常恰当:每一个中国人都像一个蜘蛛,各依权力的大小,编织出一个又一个形状大小各异的网,专门用来捕食那些比自己更弱小,却又不幸落入他们“法 网”之内的另一个中国人。

2004年冬, 我曾经回到高中毕业后插队过的小山村,又见到当年的那位村党支部书记。时隔近30年. 今天他居然还在那个相同的岗位上.唯一不同的是,现在他对我们的态度,和他当年对我们的态度,已经完全判若二人了. 想来好笑,30年前时候,他手里的一个公章,就可以决定我们这些城里年青人大半辈子的青春。所以我记得, 我每次从城里回来的时候,我父母都会特地吩咐我带些诸如香烟, 糖果. 鱿鱼干一类的 “贡品”来孝敬他这位山村的土皇帝. 1976年,好像是他40岁生日, 我们几个知青还特地给他办了一桌酒席贺寿. 有一到特别令人恶心的八宝糯米饭, 我至今都不回忘记. 里面有葡萄干, 有杏仁, 莲子, 面上是用红枣排出的一个大大的 “寿”字 . 就这样, 这家伙一边打着饱隔, 一边还要振振有词地教训我们说: 要节约闹革命嘛, 这要的酒席,厄,厄,今后要少办点. 然而时过境迁, 那次我们再见面的时候, 滑稽的是, 这个党支部书记却对我表示说:他愿意来美国替我看门 .

当然很多人非常适应这种令人窒息的权力文化, 或者说他不得不去适应它. 我有一位在银行中当了大约7-8年的科长朋友告诉我, 他的愿望是爬到“正处级”的位置上,这一辈之也就知足了.为了达到这个目的, 他就经常陪他顶头上司打麻将, 然后借机 “输个几十上百的”.(其实他的牌技要比他的那个顶头上司好很多)他当然心里会感到很憋屈,可又没有更好的办法。

到了美国以后才发 现: 心灵没有被权势扭曲的人, 才是最快乐的。和在中国的情况相比,我在美国也同样是一个 “无权无势”的人,生活在一大群同样是像我这样“无权无势”的人当中. 不同之处在于:在中国, 我每天都会听到有人象轰炸机似地跟我介绍说: 某某人是个 “处级干部”, 某某人又是什么 “司局级干部”. 每一个听起来都很牛逼. (俺2000年时曾经到北京公干,感觉就连地下的一只蚂蚁,都有可能是个处级干部!) 可在美国, 你一辈子也不会听到一次,有人这么介绍他自己。

不 是说在美国就不需要和那些有权力的人物或机构打过交道, 而是说,美国社会不存在那种扭曲人心灵的“权力食物链”。美国几乎每一级的地方政府官员,都是由当地的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对他来说,不存在像中国那样的 所谓“上级领导部门”。他只对本地民选的议会负责。譬如,俺所在的地区,是个人口2万不到的小城,可就这么一个区区小市长,州长阿诺,总统布希,他都可以 统统不甩。

一个无官的世界,小老百姓不知道什么叫“恐惧”。

这当然不是说美国的没有所谓的“官府”。 只不过是权力在美国人那里,更多的时候是用在“服务”方面的。美国的官府如移民局. 地方的市府, 警察局, 法院,或美国的国税局,都是我们这些外国移民最常打交道的对象,说实话, 我对它们没有半点不良的印象.

回 想起来,我到美国也近18年了。迄今为止,接触到的美国有“权势”的政府官员,也不过那么区区3-4位而已。按过去中国的经验,这可是那种一句话,一个签 名,就可以决定你一辈子“身家性命”的官儿。若换成在中国,我估计遇到类似的情形,你就算不被“敲骨吸髓”,被扒掉一层皮,也已然是三生有幸了。

譬 如美国说美国税务局的官员,俺就从来没有机会瞻仰过他们的尊容。俺从1991年开始,就给山姆大叔赋税了,全部都是在纸头上。美国人说,你一生有两样东西 是逃不掉的,一是死亡,二是国税局。可见美国的这个“IRS”(国税局)绝对不是吃素的,权力比美国总统还大。但是这么多年来,对比一下同样是在中国国内 做小生意的那些朋友,我就发现,美国这块土地,还真是那些“小老板,小雇主”们创业的天堂。我在国内开饭店的一个朋友告诉我:他必须经常和当地的这些税务 部门的官员应酬,送红包。不然的的话,他的税起码会比目前的高一倍不止。俺说, 在美国,呵呵,你连送红包的机会都没有。

哥们是1991 年拿到美国绿卡的.印象中不过是付了150美刀而已。 我只记得当时负责问话的是一个美国黑人移民官, 他究竟问了我那些问题?我绝大多数都记不起来了。反正他非常友善,没有半点要刁难人的“狗官”模样。只有一个问题,因为非常可笑,我就记住了:你加入过法 西斯或共产党吗? 我摇摇头,于是他就将绿卡批给我了。前后10分钟都不到.

1996年入美国籍, 那印象就比较深刻了. 因为考官是一个韩国人,这使我莫名其妙地感觉好像在申请入韩国籍似的. 滑稽的是这位美国移民官的一口破韩国腔英语,居然比我的CHINGLISH还不道地。 他以韩国人特有的那种正经八百的态度,问了我一大堆愚蠢的问题,譬如:

白天迷糊,晚上睡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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