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magic_tang
你对这句话的理解本身就不正确,注意这句话的主语和宾语。这个REASONABLE OPPORTUNITY是左转车给直行车的。翻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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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理解是左转车不可以强行转弯,必须让有路权的人/车先通过才行,但如果其他人/车给了左转车可以通行的示意/信号/表示,左转才可以动。
我的意思是左转车在路口,黄灯,对方减速又加速,既然左转车在等当然就是给对方a reasonable opportunity了,因为我在等你先通过,然后对方减速类似刹车,我认为你黄灯停车,这时左转车才走。我的那个例子是很特殊,但不是没有发生,我自己也目睹过几次,幸好都没有事故。我的主要意思是责任不是绝对的,如果左转车已经老老实实在等就是给其他人/车a reasonable opportunity了,但象我举的这个对方故意诱导左转车造成事故的例子,如果有证人,结果不一定或者说不应该左转100%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