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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 Aug 24th, 2007, 14:00     #9
bbqbbq
排山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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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搭便车。来美国六年,我多是自己开车,即没有这样搭过车,也没在路上见过什么搭车客。
  
  搭便车旅行曾经在美国风行一时。这个风潮始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美国作家杰克 克鲁亚克(Jack Kerouac)的名著《在路上(On the Road)》,这本书表达了战后美国年轻一代对传统社会的反叛,以及压抑人性的保守价值观的挑战。那个与“迷惘的一代(lost generation)”齐名,形容二战后美国年轻一代的所谓“垮掉的一代(beat generation)”一词就出自杰克 克鲁亚克的这本书。书中的两个主人公迪安(Dean)和萨尔(Sal)就是靠搭便车跨越美国,在这块大陆上,四处流浪,过着与传统观念格格不入的放荡不羁的生活。《在路上》这本书在战后的美国年轻人中引起了广泛的共鸣,众多美国青年纷纷仿效迪安和萨尔,走出家门,来到公路上伸出拇指。搭便车在五十年代后的二十多年里成为在美国年轻一代中流行的一种时尚,他们用这种方式来宣示自身对传统价值观的蔑视,表达对挣脱保守思想束缚的追求。而《在路上》这本书也几乎成了众多搭车客们(Hitchhiker)的圣经。
  
  不过这些都已经是久远过去的事情了。在这个人人追求便捷舒适的电子时代,用搭便车这种既不精准又无效率的过时方式旅行的,大概除了某些固执古怪的专业旅行家,就只剩下为数不多的流浪汉了。电视报纸上每天连篇累牍的关于各种可怕罪案和狂人的报道,早就把人们从公路旁吓得缩回家去,既不搭车,也不让陌生人搭自己的车。总之,这不再是个容易搭便车旅行的时代和国度。一位三十年来一直坚持搭便车旅行的维及尼亚记者在他的文章中感叹道:“…这已经是一个不同的国度了。我们早已习惯了那些似乎就潜伏于四周,时刻猎寻找着受害者的无差别杀人犯和变态狂带来的恐惧。我们也总被那些不断在新闻报纸或电影屏幕上看到的恐怖分子,疯狂爆炸犯,虐待狂,以及各种精神变态搞得心惊胆战。我们极其谨慎地对待那些进入我们生活的陌生人,因为美国已经成为了一个恐惧国度。”
  
  时间一分钟一分钟过去,路上的车一辆一辆从我身旁飞驰而过,没有人停下,甚至没有一个司机侧眼瞧我一下,似乎当我是路旁的电线杆根本不值得他们注意。路边上站了会儿,向外伸直的右手就开始酸痛起来,第一次搭车毕竟还不习惯,可我这时却一动也不能动,因为头次搭车,心里没底,怕手一放下便错失机会。等了约半个小时,愿意载我的司机没等来倒是把警察给等来了。一辆警车闪着警灯停在我前面的公路旁,下来一个金色头发,身材瘦削的白人警察。他一身黑色的制服,腰间的皮带上杂七杂八挂满了手枪,手铐,电筒,警棍,钥匙串,笔记本夹,对讲机,琳琅满目让我看都看不过来。这个警察不紧不慢走过来,然后明知故问的问我为什么站在这里。我面色坦然地告诉他我是在独自穿越美国,要从旧金山一路到纽约去,我现在需要搭个便车去卡梅尔。那警察听了我的解释点点头说道:“你知不知道在这里搭车是违法的?”我一脸无辜的说:“我不知道,我也是被别的司机放到这里的。”那个警察面无表情地看了看我,然后说:“这样吧,你不要站在有路面的公路上,站到公路外的泥土地上去。”我一听就知道这个警察是要放我一马。美国许多州都禁止在公路上搭便车,但法律条文中关于这项禁令的陈述都大多不是非常具体,只说不能在公洛上搭便车,但如果不是站在有沥青覆盖的路面,而是站在铺装道路之外的土地上,从纯技术角度来说则是完全合法的,因为我不是站在公路上。不过说是这么说,警察才是法律的执行者,具体执法的尺度是由他们来判断,而不是被法律规制的搭车客,特别是在法律定义模糊的时候,警察有很大的权力来决定该如何执行,怎么做就看他们当时的心情了。我听那警察这么一说,马上移到边上的泥土地上,其实也就半步不到的距离。那警察又点点头,说声:“祝你好运。”就回到警车上,一踩油门从我边上擦身而去。
  
  大概是这个警察的出现给我带来了好运,他刚离开十分钟,一辆暗灰色的福特小轿车就在我身后的公路旁停下,一个红脸膛的大胖白人把头伸出窗口向我喊道:“十英里!我只能载你十英里!”我也大声喊回去:“没问题!谢谢你!”然后把地上的背包一扛,转身就向他的车狂奔而去。
  
  在旅途中第一位停车搭我的过路人是当地的一名渔夫,名字叫鲁奥(Roo),他深夜出海捕鱼,清晨回港,刚好是到旧金山市区的餐厅送完鱼,正回家休息的路上。在车里他听我昨晚是在海边树林里过的夜,便摇摇头说:“天气预报说了,下午开始又要有大风暴雨,你今晚不能再睡外面了。”说完还特意指着遥远西方海平线上已经开始堆积起来的积雨云层来证实他自己的话。我听了心头一凉;前阵子天气还一直挺好的,怎么我一上路就又开始下雨了?这时鲁奥边开车边接着说:“你不用担心,前面海边上有一家客栈,今晚你可以住那里。房价挺挺便宜的,一晚上也就二十美元,我现在送你过去,”听他这么一说,我想想也只能如此了。没开多久,我们就来到一处海岸边的灯塔下,这个灯塔看上去有些年头了,入口处的牌子上写着这个灯塔属于加州政府指定历史纪念建筑物。灯塔下面一字排开四五栋军营似的平房。原来是家Hostel。Hostel有别于一般的旅馆饭店,主要是为预算不多的旅行者提供象集体宿舍一样的廉价住宿,Hostel大都设施简单,说白了就只是给投宿者一张床而已,当然价钱也就极便宜。Hostel在欧美非常普遍,很受学生,背包客这样的年轻旅行者们的欢迎。
  
  在客栈门口告别了渔夫鲁奥,我便走进去登记住宿。这家叫“鸽子岬灯塔(Pigeon Point Lighthouse Hostel)”的客栈地点虽然偏僻,但因为是修建在凸出于大海中的礁岩之上,风景壮丽,所以住客还不少,我到柜台登记时里面的工作人员调整了半天才在一间狭小的五人房里给我腾出一张床来,安顿好行李,出去四下里转了转,还没一会儿天空中就已乌云密布狂风大作,连忙回客栈,刚进屋倾盆大雨就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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