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条文我现在已经读了不少,但是对于解决payroll deduction overdue都没有直接帮助。按照规定07年12月份(之前)的工资的tax+cpp,必须在15日之前上缴税务局,迟了就要罚款10%到20%。cra agent说唯一的解决方法是先交罚款,然后向cra解释申请免于处罚,但是不保证肯定能免于处罚。这个悬那,搞不好本来就一点小钱还要再被宰一刀!痛啊!
难道就没有一条保险一点的道让我把自己的工资给发了?
否则就只能做divident了。我的财年还没到,可以给自己发divident吗?给自己做什么表来报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