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交通法规不断变化。我开捷达时候的交通法规,出了交通事故,即便是行人的100% 责任,车主一般也要掏点钱,起码丧葬费。后来开奥迪时候规矩又变了,车主和另外一方是平等的,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当时有句通俗一点的话“行人违章,撞死白撞”。后来为了所谓的以人为本,又变了,来个杀富济贫,也就衍生出无数个靠碰瓷生活的。
如果婚姻也是以此类推,只要离婚,无论原因,男人至少有50%的责任,那我看加拿大也就要衍生出无数个嘴上声称以孩子利益为中心,靠离婚吃EX老公为生的。
如果加拿大的法律动不动就让男人穿裤衩背心滚出去,看不到男人的强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