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审员传唤表上会列出一个 Panel Number,按我的理解这 Panel 就是一个小组。我这星期是召唤了4个Panel,每个Panel大约60人的样子。
法院有约30个法庭,每天开庭的当然没这么多,而且也不是每个法庭都需要陪审员的。哪个法庭需要陪审员了,就叫一组人去给控辩双方的律师挑人。严格讲律师只能否决某个人,不能指定某个人。刑事案需要12个陪审员,控辩双方各自可以否决20个。民事案需要6个陪审员,控辩双方各自可以否决4个。
比如刑事案,律师一看某个候选陪审员一脸苦大仇深,肯定要把他否决掉。检察官一看某人乐呵呵的,估计也要否决掉。
我星期一很不爽,一是没带笔记本,很无聊;二是当天似乎没怎么开庭,所有人都坐在那大厅里,看着闹心。
星期二我去晚了,结果里面空荡荡就十几个闲人,一问,其他人全都上法庭去了。而且一直到下午也没见几个人回来。这一天心情大好。
星期三有近百人在屋里坐着。星期四似乎又没事情了,近两百人又坐满了。
屋里角落有杂志,还有很多拼图,这个超能打发时间。我看到一个老头星期二就在拼一幅图,到星期四走的时候还没拼好呢。
还有些人凑了一桌打扑克,有些人凑一桌聊天。大多数人都在看书。
中午的lunch break可以出去转转,去City Hall,Eaten Center,Dandus Square都只有几分钟,不常去downtown的人可以稍稍领略一下。
总之是个不错的经历,我本来也是有些抵制,现在巴不得再来一次呢。当然,前提是你老板会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