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一年,上庭四次,终于打赢超速高票,FREE TO GO!
这事还得从去年九月初说起,没事出去溜车,在限速100的路上超车时开到125,没注意路边持镭射枪的警察,被测速,开出几百米后被另一警察截下。注意,这种情况必须是俩警察操作,此话后表。
2010年十月上庭,先见了检控官,他主动降低罚款额,但扣点不能免,我没接受,预约了上庭时间。
第二次上庭前我两次书面挂号至信检控办,要求DISCLOSURE。没收到任何答复。上庭前照样先见了检控官,还是老一套,没接受。没二话,上庭,其间俩当事警察全到了。庭上法官要求检控官给我提供DISCLOSURE,同时延期,约了再次上庭的时间,又是几个月以后的事。
其间到检控办取DISCLOSURE。第三次上庭比较有意思,当事警察只来了一个,在法庭外找到我,说另一警察病了,问我降低罚款额,但还是要扣点。想想还是不干,要么彻底打赢,否则就算不扣钱还是会影响保险。法官随后接受了警察的要求,又延期到今年八月。庭上有好几个因为警察缺席,当场FREE TO GO,羡慕不已。有个听口音像是俄国人的小伙之前在庭外和我聊了好一会儿,也是幸运星之一,这家伙在庭上还一直在专注地看一篇叫HOW TO FIGHT SPEEDING TICKETS的文章。
几天前最后上庭,当事警察来了一个,直到最后一刻,他的伙伴还是没露面,只好和检控官嘀咕了几句。检控官把我叫到一边:你很幸运,另一个当事警察没来,你可以走了。
说老实话,自己来回也耗了至少15个小时的时间,开车还是应该规矩点。上庭期间观察了下,大多数人都接受了检控官的建议,交钱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