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liuaimin
本人05年全家登陆加拿大,国内一套房子私下转让给别人(签订过私下协议),当时私下协议价9万人民币并收下对方的钱,但由于政府房屋主管部门的原因,离开中国前一直没有过户,目前房子由对方居住、我的房产证也由对方保管,目前所在城市我没有任何亲人。
08年独自一人回国特地去办过户手续,对方告知必须我和妻子同...只有我一人的名字,不知为什么非要夫妻二人同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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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房子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不需要你妻子回国的,这边写授权书(带签名的),写明同意出售房子,寄回去就可以办理,具体问他们办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