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
HK CASE UPDATE
查看单个帖子
Sep 6th, 2004, 02:00
#
10
Who r u
Senior Member
注册日期: Aug 2004
帖子: 306
引用:
作者:
flamesky
不好意思,看不明白你说的什么意思呢!
赫赫,不好意思。写的乱七八糟。
我的意思是好像使馆在原则上有一个区域的划分,但是具体执行的时候确好像不是很严格。比如,我自己申请移民的时候,我的申请材料交到了hk,这次我申请我老婆的时候是在bj办的。所以,你在那里申请问题应该不大。
Who r u
查看公开信息
查找 Who r u 发表的更多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