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 19th, 2009, 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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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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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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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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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多伦多党委
人家有论有据的,你驳斥得了任意一句吗?
只会张个大嘴巴"哈"有什么用! 咱马上又要去中国大陆了. 您收集我的宝贵"材料"赶快送多伦多领馆吧!又能领几块赏钱,又能阻止给我签证,一举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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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哪,
就放心地回中国大陆
大啃心爱的卤猪蹄子去吧!
对你这种"持不同政见"者,
口头反共分子,
只要不存在刑事犯罪的事实,
GCD根本就不CARE.
PAT,PAT,
作贼心虚的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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