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红樱桃,绿芭蕉
我同意你说的,理论上你说的全对,但你没有为人父母,所以你说得再对,没有感情色彩,也是白搭。你说的我一个字也不会说。
当医生不是只给内行看病,也要给外行看病,一个医生当的不知道如何和不懂医学,而且着急的病人家属顺利沟通,也是抓瞎。太高高在上了。
别为加拿大医疗系统全力辩护了,你不会说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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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蕉的话我完全同意。
道理上我百分百赞同torontolove,换了后妈肯定一早就给孩子上吗啡了。
但是人跟人不一样,经历不同出发点不同自然就会有分歧。即使是医生也有责任把利弊交待清楚然后给病人
选择,这是起码的尊重。
医生为什么要在行医前宣誓?因为他们掌握着人的生死。但就因为有个这个权力就更应该慎重。把病人当人,重视每一个人的尊严才是个好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