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和一家连锁的咖啡公司签了一个买店的合约(二手店),是总公司直接拿出来卖
并没有通过经纪。第一次谈 公司就push的很厉害,吹的天花乱坠。马上就让我签了一份初
步的买卖合同。非常简单没有任何条款,只有价格和closing date. 合约上注明我付了3万
定金但之后总公司一直也没问我要这笔钱。 由于一些原因,原定9月底没有能closing.现在
由双方律师商量,推到了10月20日。但我现在发现总公司在这家店的生意额上有做较大的
手脚。决定放弃购买。 我至今也没有付定金,第二次的closing日期也只是由双方律师做了
口头的承诺。并没有签任何文件
想请教大家,这种情况下 算违约吗 我怎样可以顺利放弃 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