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过 程
赶紧给信誉公司打电话, 问是怎么回事儿。 一位女士说她们收到了请求, 让帮助催款; 这不,就催了。 我问那凭什么呢? 女士说了她手头的资料就是那份租房合约; 详细的说了,对比中发现我手头的原件, 在首页并没有填写租房期限;然而房东交给信誉公司的却自己补填了。 我说他们撰改了合约, 应该是无效的。 那位女士也认为如果两份合约不相同, 应该先搞清合约。 说好我们交换文件看看, 再说。
和那位女士谈论, 我问她们如何确定别人提供的信息是正确的? 不会冤枉他人? 女士说他们不是警察, 不辩别真假, 只要有人提供的信息,出费用让催款, 他们就催。 我说那我提供的信息,出费用说加拿大总理欠我钱, 你们也去催吗? 女士说催, 信誉公司就是帮人讨债。。。
我立即出去复印, 到邮局发给他们;也等他们的文件。 信誉公司到多伦多不到两个小时的车程。等了一周都没有等到那份被撰改了的合约;再找那个女士, 说该人辞职不干了。接电话的是个VP, 说他接这个案子了。向他诉说撰改了合约的事儿,他说他管不了,要找房东。 给房东打电话; 房东牛皮哄哄, 说这事儿到信誉公司了,他不管了。 有事儿和信誉公司联系。。。。
我提出要信誉公司给我看他们手头的资料( 那份被撰改了的合约), 开始说寄出来了; 等了一周打电话问;说寄了。 我说不会吧,就两个小时的车程, 我等了一周还没有收到。 边和我通电话, 那个VP老兄说对不起, 信还在桌上放着呢 (一年后,最后法庭上才看到那份被撰改了的合约)。
后来信誉公司不理睬我要求, 却连续不断的寄催款信, 搞得我不胜其烦,又没有办法。为了了断,我主动去小型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