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的时候,我喜欢远游。觉得越远的地方越有稀奇古怪的东西。来加拿大这么多年,没有远行过一次,最远的,也只有三四百公里。
我心目中最好玩儿的地方是荒山旷野,杳无人烟,但有一番美景。最好能有一个有特色的餐馆,一个厚道好客的老板或者是老板娘。这样的地方我至今只遇到过一个。
那是在大约十五年以前,在我们已经人困马乏的那一刻,眼前突然出现一栋平房,孤零零的横在公路旁边。平房的上面挂着一个招牌:XX饭店。我们赶忙停下车,走了进去。
“有肉吗?”
“有!爆炒驴肉。”
“那要一份。”
“要多少?一斤?二斤?”
“二斤吧。有酒吗?”
“有。”
驴肉上来了。那是我迄今为止吃过最香的肉。
“老板娘,再来二斤。”
。。。
加拿大似乎不太容易找到这样的地方。到处只有波哥和皮扎,似乎根本就没有上好的驴肉,更不用说是爆炒的了。这是我不喜欢远游的一个原因。
前一阵子看了一个片子,讲述加拿大北面的因纽特人的生活,这个对我挺有吸引力。如果哪天有闲有钱,我一定去那里去走走看看。找一个小屋子,在门口架上篝火,烤鱼。鱼要刚捕上来的,味道特别好的,撒点盐,烤到滋滋的冒油,喝点酒。喝醉了,躺在与世隔绝的旷野里,任风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