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恐怕是赢不了这个官司.
1. 离婚后又居住在一起那么多年,地址一样,就成了事实上的同居或复婚。
2. 女方支付PROPERTY TAX,那是事实上对那个房子的CONTRIBUTION 。而且房子产权上还有她的名字。 这些证据都表明,女方是拥有房产权的。 如果女方不同意卖房的话,楼主根本无法卖。
3. 上法庭,只要女方不让步,楼主肯定输。 最好的办法是“私了”,看她良心发现,协商一下,不过大家也是曾经男女过,最好就算了,闹得太厉害,也没啥意思。
引用:
作者: Falcon7x
2002年1月买的房,2月前妻搬走分居,4月她亲手写了离婚协议,把房子归我所有,当时还有12万5千元的Mortgage.我付了一半的Down payment给她.我们于2003年正式离婚.
2005年她无钱租房,向我表示她想租我的房子,以抚养费作为租金,加上她付房子的财产税.房子的实际租金要高出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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