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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 Feb 11th, 2006, 01:20     #1
yy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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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qq is on a distinguished road
默认 问深海老鱼,EI 问题.

我太太生小孩,我从元旦开始已申请到父母金.但认为EI数目有问题.请问我有3周应否计算在26周数之内?
即在太太生产时,我请事假2周未上班,但中间有1天公众假期,这2周内公司仅配了我1天HOLIDAY PAY($126).打电话问政府HR,1人员告知我这2周已计算在26周内.但具我所知,一周所PAY 低于$255,这周不应计算在26周内.
另外,从去年12月26日至1月1日06年公司放假1周,我仅领1天HOLIDAY PAY($126,BOX DAY),这1周他们也算做在26周内的1周,
总之,在过去的26周内,我有3周没有上班没有正常PAY,但他们都计算在26周内,这样对吗?

盼答复!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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