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申请了SOCIAL ASSISTANCE。 现在复查时发现我没有汇报家里寄来的钱。(而且只有2000$多) 但是这样我合格领 SOCIAL ASSITANCE 的时间就只有2个月。 还说我DISOBEY LAW
*现在要我还8400$。请问INCOME的定义是什么?
如果多出来的钱是借来的,也要上报吗?学生贷款呢?
*现在已经让警察调查我了, 决定是否要CHARGE,CHARGE 是什么意思。以后对我有
什么影响?
*问一下有关条款的意思:
Consent to a lien against owned property
*请的免费律师好象也不是很愿意帮忙。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