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piperrat
感觉这只是搂主的一面之词。既然楼主能让前妻和儿子继续在自己的房子里住7年,背后自然有很多不为人道的故事。按照“离开伤心地”的经历,上了庭那就是各说各话,谎话说一百遍也会成真理,楼主前妻必然会全力以赴编造故事,以证明同居事实。那时候儿子肯定会被要求作为证人了作证,你说儿子夹在父母之间,该向谁说话呢。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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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是倾向于楼上细胞的意见的
撤销双边律师,说服前妻撤销律师,她要一半就给一半,毕竟夫妻一场(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就看在儿子的份上给了):至少不用浪费大把的钱在律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