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东方龙
可能各位已经看到了生活百事栏目我和IT先生的争端。
看了一些人的说法,我真的糊涂了,不知道确实是自己理解错了,还是怎么回事。
请深海老鱼和法律专业人士认真回答,好吗?拜托。
我们合同的最后一条是:
“如甲方条件变化,6月1日前通知乙方,并退还押金。如迟于6月1日通知,则赔付乙方425元。”
现在不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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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合同订的很好, "如迟于6月1日通知,则赔付乙方425元". 就是说6月1日晚上11:59:59以后再通知才"则赔付乙方425元". 所以你根本不用担心.
龙MM放心, 没你什么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