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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移民」回流续领牛奶金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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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21st, 2009,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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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ngivy
Junior Member
注册日期: Jul 2004
帖子: 11
关于「小移民」回流续领牛奶金违法
今天的首页上的文章,我觉得有误导,在税务局的网站上有明确说明只要孩子是和任何一方父母居住就可以,并没有说必须是在加居住。比如说孩子每年回来过暑假的两个月,难道也要把牛奶金退回去不成?当然前提是孩子妈妈陪同一起回去的。
huangi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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