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6月中旬刚刚将我和我老公的LP拿到手,签证截止日期是今年11月29日,我很犹豫,大家给我出出主意。
几种选择:
1) 上加拿大生,但是我已是高龄,怕万一出问题,同时自己又是头胎,没有经验.....、
2) 10月份在怀孕4个月时候去短登,然后回来生。孩子办家属团聚。
3)给使馆写信,告知我的变化,请求生完孩子一起拿签证。这样我有个问题:我的签证在护照上,这样护照要退回香港使馆重签,我这一段时间要用护照怎么办?主要我老公可能要用。同时孩子生下来,如何办理手续,使馆给签证的期限是多少,我明年2月中旬左右的预产期,如果我3月份将孩子的材料补齐,使馆给我的签证的期限是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