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脱离这个利益冲突看事件,可能会容易理解一点
通知发没发,他们有记录 你没有
通知收没收,你有记录 他们没有
两个事件都是单边信息,I said you said的对抗情况,除非能真的证明对方失责,不然很难argue
你是好人 真没收到,但有坏人收到当没收到的呢
这个逾款 损害的是condo利益, 所以condo act的出发点是避免这个情况
咱这case,就只能争取waive利息和罚款咯 争取不到 再走其他路径;
凡事没有绝对,有争赢的,但概率比较小;
集体单位有个优势,它的成本支出是集体分担的,就是 你们要打官司,你出你方的法律费用plus对方费用里你的share per ownership
and
逾款 罚款 他们收不到 也不着急,越长利息越多,还可以用condo的钱把欠款放到你的land title的lien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