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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 Nov 5th, 2012, 21:43     #2
hui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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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渔民为何成“海上孤儿”? (2)

“绝户网”造成“海洋荒漠”

中国渔民使用的“绝户网”大鱼小鱼一起抓,特别是每年鱼类产卵繁殖的“休鱼”季节,不少渔民照样出海捕捞,政府部门对此也没有具体严格的管理,这种“一扫光”政策导致中国海域鱼量急遽减少,出现了一片片广渺的“海洋荒漠”。

山东省海洋水产研究院原院长陆叔锌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山东省传统渔业资源遭到严重的破坏,个体越来越小,年龄趋向于一龄鱼。中国对虾年产量最高曾达到四万吨,根据近几年的资源调查,年产量只有7000吨。鲅鱼从上个世纪70年代的捕获主体三龄鱼,到90年代的二龄鱼,再到现在的一龄鱼。

实际上,韩国以前也遭遇过因为滥捕导致无鱼可捕的境况,但是韩国政府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在沿岸经济海域放养各类鱼苗,放养结合,同时对沿岸渔民给予补助金,并减少渔船数量。特别是韩国有着严格规定,低于一定标准的鱼类严禁捕捞。几年后,韩国沿海鱼类再次获得大丰收,并形成了放养与打捞结合的良性循环。

反观中国,虽然近海的渔业资源几乎枯竭,但渔船的数量却在持续增长。据悉,2001年《中韩渔业协定》生效时,中国的渔船数量约为51.5万艘。到了2010年,中国渔船总数已近100万艘。

外海捕捞如同搏命

韩中两国2001年签订《中韩渔业协定》之前,中国渔船可以在韩国渔场进行捕捞,但签约后需交钱获得渔业许可证才能每年进行一定数量的捕捞,办一个渔业许可证不但要缴纳数十万元,而且极难申请。

资料显示,协定生效的第一年,中国有2796艘渔船获准进入韩国管辖海域作业,两年后,这一数字减少到2531艘。这一限制远远无法满足中国渔民的要求,因为中国的渔船达百万之众。

在近海无鱼可打的情况下,中国渔民被迫冒着生命危险远赴外海非法捕鱼,为了躲避抓捕,他们往往选择恶劣的天候条件下进入他国海域捕鱼,“中国海盗”自此而生,随之而来的是,他们面临着被抓捕和巨额罚款,甚至会付出船毁人亡的代价。

今年8月28日,在超强台风“布拉万”袭击下,两艘中国渔船山东威海市“粤江城渔91104”号和“粤江城渔91105”号,在韩国济州海域触礁,33名渔民中6人死亡9人失踪,其余18人获救。

韩国海警分析,上述悲剧本来不应该发生。因为韩国海警方面规定,台风来临时,在济州附近捕捞的中国渔船可以暂时到韩国附近港口躲避。当时韩国海警反覆向他们喊话,劝他们到附近的韩国港口躲避台风。但是他们没有理会韩国海警的呼叫,在距附近港口1.8公里处抛锚。

韩国海警分析,这两艘中国渔船不入韩国港口躲避台风,是因为他们在韩国海域非法捕捞,担心遭到韩国方面查获。在台风袭击下,导致了船毁人亡的悲剧。

《中韩渔业协定》被指出卖中国海域渔权

在中国涉外渔业纠纷中,以中韩两国冲突最为频繁、严重。据韩国方面统计,过去五年间中国渔船因非法捕捞共被罚款达490.53亿韩元(约4438万美元),自2001年韩中两国的《渔业协定》生效至今,中韩两国渔业纠纷愈演愈烈,因非法捕捞而被韩国查扣的中国籍船舶多达4628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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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6月《韩中渔业协定》把中国渔民传统公海渔场割让给韩国90英里,签署这个协定简直丧权辱国。图为中韩渔业协定水域示意图。(取自何新博客)

2001年6月《韩中渔业协定》生效以后,开始出现中国渔船被韩国驱逐的情况。在此以前,中国渔船在韩国12英里领海之外作业是不受制止的。后来变成了最长为海岸 100英里以内的排他性经济水域(EEZ)的作业的配给,中国渔船的渔场相对缩小了90英里。也就是说,《中韩渔业协定》把中国渔民传统公海渔场割让给韩国90英里!而韩国渔民在鱼汛期间远程到“荣成”海域捕捞却仍然畅通无阻!

有分析称,这个协定让中国渔民丧失了祖祖辈辈赖以维生的传统渔场,签署这个协定简直就是“匪夷所思”、“丧权辱国”。

《中韩渔业协定》是2000年8月由中韩两国外交部门签订的,于2001年生效。从表面上看,这一协定的水域划分方式合理,但事实上在中国所划定的海域,鱼类资源远逊于韩国。这种不合理的协定,成为“吸引”中国渔民进入所谓韩国“经济专属区”的关键诱因。

中国国内有评论认为,这个协定明显对中国不利,是一个明显的卖国协定,它把中国渔民进入两国领海之间的一大片国际公海捕鱼的权利抹煞掉了,致使中国渔民的传统捕捞区域被大面积压缩。

从传统意义上讲,韩国的对马、大小黑山、济洲岛等水域,长久以来一直是中国渔民的传统外海渔场。《中韩渔业协定》导致舟山渔民失去了至少30%的外海渔场,还有25%的渔场作业受到严格限制,近万余艘渔船陷入无海捕鱼的困境。也使山东半岛周边的中国渔区及经济专属区域被压缩到最小范围。

有中国专家认为,中韩双方签订的这个《中韩渔业协定》,非但未缓解中韩之间的渔业争端,反而是这种争端愈演愈烈。中韩两国有必要重新坐下来进行渔业资源谈判。

中韩渔业签协定背后的间谍案

《中韩渔业协定》中最关键的内容是被标志为过渡水域的中介海区。根据该协定,被划为过渡水域的地方在协议生效五年后,既2005年后,成为两国各自的专属经济区。而恰恰那一大片被标志为韩国过渡水域的地方,在历史上一直是中国渔民的传统捕鱼区,2005年后却自动成为了韩国的专属经济区。

中国全国政协委员何新在2011年向有关部门提议重新审查《中韩渔业协议》,他在提议草案中说,“《中韩渔业协议》实际是一个牺牲中国重大利益的不平等条约。不仅使得中国蒙受渔业损失,由于该协议基本按照韩方主张的利益范围划定经济海域,使得山东半岛周边的中国渔区及经济专属区域被压缩到了最小范围。苏岩礁本是中国领土,也被划为过渡区。甚至晚清甲午战败后,中国的沿海经济海域也未损失如此程度!”

实际上在这个协定背后,还隐藏着一桩中共外交史上的最大耻辱——当时与韩国谈判的一个中方主要谈判官是中共驻韩大使李滨。据报,李滨是被韩国成功策反的间谍,正因如此,《中韩渔业协定》事实上存在欺上瞒下,廉价牺牲国家利益的严重问题,也使中国沿海渔民深受其害。

李滨是中共外交系统目前发现的最高级别的间谍,十几年来为韩国以及美国提供了众多外交机密。中国国防大学战略研究所所长、解放军少将金一南,去年在一次演讲中,披露了中共军政高层多年来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其中就包括中共原驻韩国大使李滨的间谍案,这是中共外交史上的奇耻大辱。

金一南说:“外交部朝鲜事务特使李滨,给我们极大的丑闻。李滨只判七年、八年,不能多判,判轻一点。我们说,为了什么?为了保留我们的面子,全世界你放眼看,哪一个国家的大使做别人的特务。”◇

本文转自第299期【新纪元周刊】“焦点新闻”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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