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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 Aug 19th, 2022, 22:13     #1
wangxm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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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认 举报陕西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学院院长王小明学术不端行为

今天发现了陕西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学院院长王小明有以下学术不端行为,王小明作为211学校的一名院长,而且是一个培养教师的211重点师范院校的院长,有失师德。

1.强占学生科研成果:见文章1,该文章的第一作者是王小明,通信作者是他的一名研究生(见文章里后面的作者简介)。大家可以去网上搜一下第一作者和通信作者的区别,我也搜了一下,主要有:
职责不同:通讯作者的职责是负责一个项目的各项支持和解决项目中所遇到的问题,而第一作者是负责整个项目的文章部分。
担任人不同:通讯作者是整个项目的发起者和支持者,一般由老师或老板担任,而第一作者是整个项目的落实者和执行者,一般是由学生或员工担任。

王小明教授作为211大学的院长,他不可能不知道这个学术规范的。现在王小明院长是第一作者,学生是通信作者,按这个规范来解释是学生是这篇文章的指导者,王小明院长是这篇文章的写作者,这个解释不通的,只能说是王小明院长抢占学生的论文成果。其实早在2013年,王小明院长就有抢占学生第一作者的行为(见文章2),这篇文章也是王小明院长是第一作者,通信作者也是他的一名学生。

2.王小明院长2020年发表的一篇文章(见文章3),文章总共4个作者,其中2位共同第一作者,另外2位是通信作者。我也咨询过计算机相关领域的专家,计算机领域不会出现共同第一作者,而且还有2个通信作者,这个性质很恶劣的!这反映了王小明院长学术极其不严谨!(这种情况是不是相当发表了4篇文章?是不是可以拿4份的奖金?对不起,我不搞学术,不了解这个问题,希望权威人士能够给我解释!)

王小明院长的行为1和行为2严重违反了“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中的第二条“强化研究生导师基本素质要求”中的师德师风高尚中的规定“谨遵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自觉维护公平正义和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及“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的通知(教研〔2020〕12号)”中的第五条“严格遵守学术规范”中的“秉持科学精神,坚持严谨治学,带头维护学术尊严和科研诚信;以身作则,强化研究生学术规范训练,尊重他人劳动成果,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对与研究生联合署名的科研成果承担相应责任。不得有违反学术规范、损害研究生学术科研权益等行为。”

王小明的这些行为,在计算机学术界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给陕西师范大学抹黑,希望学校相关部门能够公平公开公正的处理这个事情,以消除其对学术界的负面影响。

文章1:Xiaoming Wang(王小明), Xinyan Wang*(学生通信作者) , Geyong Min , Fei Hao , and C. L. Philip Chen. An Efficient Feedback Control Mechanism for Positive/Negative Information Spread in Online Social Networks. IEEE TRANSACTIONS ON CYBERNETICS, VOL. 52, NO. 1, 87-100.
文章2:Xiaoming Wang(王小明), Lichen Zhang*(学生通信作者) , Wenyang Dou, Xiaolin Hu . Fuzzy colored time petri net and termination analysis for fuzzy event-condition-action rules. Information Science, Vol. 232: 225-240, 2013.
文章3:Lichen Zhang(共同第一作者), Yu Ding(共同第一作者), Xiaoming Wang(王小明,共同通信作者) , and Longjiang Guo(共同通信作者). Conflict-Aware Participant Recruitment for Mobile Crowdsensing. IEEE TRANSACTIONS ON COMPUTATIONAL SOCIAL SYSTEMS, VOL. 7, NO. 1, FEBRUARY 2020,19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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