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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 Jul 27th, 2004, 18:26     #2
little s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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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7月5日,在孟菲斯Sun唱片公司的录音棚里,19岁的卡车司机埃尔维斯・普雷斯利录制了第一首、也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单曲――《好极了(That's All Right)》。关于摇滚乐究竟何时诞生,专家学者争论不休,但《滚石》杂志选取这一天,作为摇滚乐的发轫之日。

  1977年8月,由于服药过度、暴食暴饮,私生活放荡不羁,以“猫王”闻世的普雷斯利不幸早逝。尽管韶华短暂,但早已“不朽”的“猫王”,早已成为摇滚乐“不朽”的绝佳象征,摇滚乐也迎来了自己的50岁生日。

  近日,《滚石》杂志未雨绸缪,约集一帮业内人士投票选出了50大摇滚乐巨星。披头士、鲍勃・迪伦、滚石和“猫王”分列前四。

  为了这次评选,《滚石》杂志在去年创设了一个55人的小组,由知名摇滚艺人、音乐史学家、唱片业人士和批评家组成。每位评委投票选出他们心目中20位最伟大的摇滚乐明星,最后汇总统计出排名前50人。评委口味不一,共有125位摇滚艺人得到选票,几乎涵盖了摇滚乐50年的方方面面。


“四大天王”风光依旧

  一如既往,《滚石》的摇滚“万神殿”仍以披头士、鲍勃・迪伦、猫王和滚石乐队“四大天王”为首。在流派林立、风格各异、人才辈出的摇滚圈里,似乎只有上述4人的地位最巩固。他们奠定了摇滚乐的形态、传统和基石,其余人等都毕恭毕敬、奉若神明。

  摇滚乐起源于美国,打头的却是成立于英国利物浦的披头士。关于披头士(或其灵魂人物约翰・列农),如何评说都不为过,他们是摇滚乐历史上最好、最重要的乐队。在动荡不安的上世纪60年代,他们奇迹般地横空出世,让摇滚乐无论在艺术、商业、文化还是精神上,都达到了顶峰。他们让人相信,在某种意义上,音乐确实能改变世界。

  约翰・列农和保罗・麦卡特尼是天才的曲作家,杰出的歌手;乔治・哈里森不会弹奏炫技式的、让人撕心裂肺的吉他solo,但旋律优美上口、过耳不忘;林戈・斯塔尔的鼓点令人难以置信地独一无二,至今无人能够拷贝。他们四人简直就是天作之合。

  在大洋彼岸,与披头士应和的则是“民谣诗人”鲍勃・迪伦。他是伟大的诗人、音乐行动者,嗓音出奇难听,但内涵丰富。从学生抗议运动到反对越战,政治是鲍勃・迪伦早期作品最重要的主题。他的抗议歌曲为风云际会的六七十年代煽风点火,攫住你的身和心。

  从家乡明尼苏达的小镇,一路流浪到纽约,这段经历赋予了鲍勃・迪伦作品和性格中的死硬和坚韧。他是顽固的反叛者,对当时以纯洁自居、不与时俱进的民谣,进行了一次反动,一手缔造了“民谣摇滚”的形态。

  作为音乐人,鲍勃・迪伦反而经常与金斯堡这样的诗人厮混,而不是他的同行们。他的作品很多受到了诗歌的直接影响,其“意象式”写作打破了“丁班胡同”(纽约的Tin Pan Alley,美国流行音乐的主要发源地)的传统,引导后人以开放的心态,寻找其他种种可能性。

  “猫王”则在性别、种族的层面上改造了摇滚乐。他让人知道了摇滚乐的性感。而作为白人歌手,他大胆翻唱黑人的布鲁斯歌曲,这在上世纪50年代的孟菲斯(甚至美国),都难以想象。观念先行,他的作品日渐消弭了黑、白的森严界限,为美国日后废除种族歧视打破了坚冰。“猫王”是摇滚乐树立的第一尊神祗,为这一音乐增添了传奇和争议的成分,但终究还是走向毁灭,不过“不朽”。

  成立于1962年的“滚石”,则在上世纪70年代适时而起,接过了披头士的风头。他们是摇滚乐历史上最长寿、商业上最成功的乐队,被成为摇滚乐的“活化石”。以贾格尔和理查兹为首的四位60岁上下的老头至今仍在折腾,让人不得不佩服他们的充沛体力和职业素养。90年代的三场世界巡回演出,让“滚石”挣了7.5亿美元。去年,他们几乎就要“滚”到中国了,最后因SARS而作罢。

摇滚众神各显神威

  围绕在“四大天王”边上,是一系列同样光芒四射、个性鲜明的摇滚明星。他们共同缔造了摇滚乐的荣耀、传奇和不朽。

  排名第五的摇滚乐奠基人之一查克・贝里,唱出了“超越贝多芬,把这一消息告诉柴可夫斯基”的宣言。他是摇滚乐界的“海明威”,善于在歌词中用精练简短的语言,讲述故事。1955年5月,查克・贝里的第一张专辑《梅贝林(Maybellene)》发行,短短几星期就卖出百万。评论认为,查克・贝里“使白人青少年摇滚具体化,追求肉体上的刺激,表现了摇滚乐反浪漫、反清教徒的意识”。

  第六名是“吉他天才”吉米・亨德里克斯,一位孤独、害羞的小伙子。人如其琴,琴如其人,两者融为一体。从亨德里克斯指尖下流淌出的音符,无一不与他的心灵相通。天妒其才的典范――如果你足够天才,那就像亨德里克斯一样,在28岁前死去吧!

  与亨德里克斯一样天才早夭的,还有巴迪・霍里(第13位)、奥迪斯・雷丁(第21位)、詹尼斯・乔普林(第46位)和科特・柯本(涅磐乐队主唱,第27位),他们都在二十几岁时英年早逝。

  排名前十的还有“节奏布鲁斯之王”詹姆斯・布朗、小里查德、阿雷莎・福兰克林和雷・查尔斯。

  小里查德回忆上世纪50年代的种族歧视时说,由于是黑人,他们在巡回演出时住不了宾馆,只能在车上睡觉,在车上吃饭,在车上化妆,赶场似地在美国大地上游荡。摇滚乐被称为“非洲音乐”、“伏都(一种西非原始宗教)音乐”,会让孩子们发疯的,与今天的中产阶级对待hip-hop的态度如出一辙。他自己就是第一位深受白人青少年喜爱的黑人歌手,其境遇可想而知。

出生于1930年的雷・查尔斯,6岁时因青光眼而双目失明,早期演奏爵士乐,其后向摇滚转型,曲风融合了布鲁斯、节奏布鲁斯、福音、爵士、乡村等风格。最好的音乐超越界限、指向无垠,雷・查尔斯就是如此。

商业噱头

  《滚石》杂志开出的这份50大榜单,大致涵盖了摇滚乐的根源、门类、风格和关键人物。但就像任何评选总不能让人满意一样,这次同样如此。

  有人指责《滚石》忽略了若干重要乐队,像感恩而死(The Grateful Dead)、平克・佛洛伊德(Pink Floyd);而将迈克尔・杰克逊、麦当娜纳入摇滚乐范畴,有点不伦不类。

  “英美中心论”明显,除了牙买加“雷吉乐之父”鲍勃・马雷,加拿大的摇滚老青年尼尔・扬和“乐队”(但两者基本上在美国活动),其余都来自英、美,忽略了其他国家的优秀艺人;过于强调摇滚乐的美国根源,50人里英国只有10人;厚古薄今,现当代一些重要乐队没有入选。虽然英美至今仍是摇滚乐的大本营,但《滚石》视线所及仅限于此,则让人感觉有点狭隘。

  其实,世界上不同地域、不同流派、不同种类的音乐,从古自今一直都在相互交流、传播和影响。就摇滚乐而言,其根源为布鲁斯,而布鲁斯又产生于美国的非洲黑人奴隶。其他黑人音乐风格,如爵士乐、宗教圣咏和节奏布鲁斯,也是包括摇滚乐在内的流行音乐赖以产生的源泉。与英美临近的拉美民间音乐,在与摇滚乐融合后,也产生了斯加(Ska)和雷吉(Reggae)的新音乐类型。始于上世纪70年代末期的哥特摇滚,则借鉴了大量欧洲古典音乐的元素。只是凭借经济、文化和商业上的优势,英美摇滚乐方始成为主流和强势,反过来压制其他弱势音乐。

  更让女权主义者愤怒的是,50人中女歌手只有4人,分别是第九位的阿雷沙・福兰克林、第36位的麦当娜、第46位的詹尼斯・乔普林和47位的佩蒂・史密斯,其中只有福兰克林一人进入了前十。有人追问:蒂纳・特纳、卡罗尔・金、尼科、比约克还有乔尼・米切尔呢?

  作为一本商业杂志,《滚石》难免受商业口味操纵,此次入选的艺人大部分是英美主流摇滚健将,而数目繁多、但受众狭窄的地下/另类/实验/电子摇滚乐队,像Joy Division、Tortoise、Gastr Del Sol,则无一入选。上世纪70年代德国的前卫摇滚乐队Can、电子实验乐队Kraftwerk的风格和理念,对后世产生了深刻影响,拥有大批追随者,但同样湮没无闻。难怪有人说,此次评选只不过是《滚石》的又一次商业噱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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