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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 May 24th, 2006, 10:27     #3
唧唧歪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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唧唧歪歪 is on a distinguished ro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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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bqbbq
你查查你所在的省是如何规定的吧.我这个省的规定是持有效医疗卡的人,离开加拿大不超过6个月,在境外遇到危害到生命需要抢救的情况下可能报销.离境超过6个月需要延期的,必须在过期前申请,得到批准可以延6个月.通常情况下 生孩子不属于可以报销的情况.
我所在的是BC省,我是今年3月份回国的时候查出在椎管里的神经上长了个肿瘤,虽然是良性的,但已经压迫到神经,想手术切除掉,但在这里看个专科医生都要排快2个月,如果到医院排手术期那时间上就更别提了,所以想回国做,能否请教象我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做?可以回国做完,拿回来报销吗?需要做什么公证或翻译吗?还是有什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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