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YoungDragon
因为很多原因,特别是准备去美国工作的原因,想把现在的房子卖掉或整栋出租。但是现在的房客就是不肯走,说只能在卖房的情况下,附有书面通知,才能在三个月之后搬走。这对我们太难了,过了三个月,都是卖房的淡季了。而且受这个影响,我还不能马上去美国了工作了,因为又不能卖,有不能租,必须在Toronto看着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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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说因为这个房客和我共享厨房,所以不能使用他们的regulation来处理" 这句话的意思是你的房客不受租客保护法保护。加上后面警察给你的口头指导,意味着你有足够的权利采用“先礼后兵”的策略。
能好合好散最好;不能的话,你有合法的强制其搬离的权力。